摘要
2006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中央财政为此将增加支出42亿元,比去年增加7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大部分、农民承担少部分,如果这种形式推广开来,对于财政窘迫的西部省区来说能否承担得起?为此,记者实地采访、调查了重庆市忠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出版日期
2006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