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代码编制工作和重新制作第一至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主卷·文字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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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今年是国家文物局规定全面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任务的最后一年。为实现全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今年内拟开展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代码的编制工作和第一至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主卷·文字卷重新制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文物工作》 2005年6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