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现行物业管理立法的缺陷和出路——以业主自治为视角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业主自治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基础,首先意味着业主对物业的自我管理.我国物业管理法规的缺陷在于,所确立的物业管理模式是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排除了业主自治,法规对业主自治机构的权利设置存在缺陷,对业主公约的落实重视不够.这造成大量物业管理纠纷.解决之道在于制定体现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法,明确物业产权,制定物业管理标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