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办案能否实行“竞标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近来,媒体报道某些城市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实行竞标制,哪个部门办案能力强通过竞标便可以得到案件办理权,这是对传统以区域分工为基础的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大力度改革。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我们由此想到,城市管理中的案件办理能否也实行竞标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城建监察》 2007年8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