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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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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早该非法
“末位淘汰”早该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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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末位淘汰制等将会变成非法行为!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新《劳动合同法》第44条列举的情形,其中并无“末位淘汰”一项;
DOI
wjv528kwd7/573750
作者
符玉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共产党员》
2008年1期
关键词
“末位淘汰”
《劳动合同法》
终止劳动合同
末位淘汰制
非法行为
用人单位
分类
[政治法律][政治学]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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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共产党员
2008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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