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制度 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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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江苏省从2005年起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农村低保工作进展顺利,运行良好,成效显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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