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流动商贩登记豁免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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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我国从上法律明确规定了从事商事活动的主体负有强制登记的义务,即强制商事登记主义,未经登记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而在现实中,我国各大城市都存在大批未经商事登记的流动商贩。其人员构成多为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谋生技能的失业职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而因此类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缺乏政府监管,消费者权益难以保护,其占用交通道路摆摊设点影响市容以及交通。造成此类困境的原因在于我国目前的商事登记制度没有考虑到流动商贩存在的现实窘境,流动摊贩未能取得商主体地位。要解决此类困境,应当移植域外法规和管理经验,将任意登记主义引入到我国商事登记模式中,对强制登记主义的不足进行补充,豁免流动商贩的商事登记义务,同时设立配套的监管制度,以完善对流动摊贩的服务与管理。
出处 《城镇建设》 2022年4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6月0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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