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的重点必须转移到立法改制上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我国廉政建设的重点由“三机关党、政、司法)一部门(经济)”进入到抓大案要案、查源头,应当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腐败现象依然有愈演愈烈之势,其中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的廉政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所以,廉政建设应继续向前推进一步,其重点必须从抓大案要案、查案源入手,步入到立法改制上来,由单向推进转为整体推进,由被动变主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0年2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