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加强基层水管单位纪委建设——浅谈加强基层水管单位纪委监督能力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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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其中,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也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当前最重要的主责主业。如何履行好“监督”这一主业主责成为当前基层纪委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安徽省响洪甸水库管理处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的具体做法,针对基层水管单位纪委在落实监督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求加强基层水管单位纪委监督能力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出处 《中国经济评论》 2023年4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6月2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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