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和儒家之“爱”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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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儒家和基督教都提倡“爱”,但“爱”在二者中性质是有差别的。儒家主张“仁爱”,力求君民互爱,这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追求充满“仁爱”的社会秩序。这种仁爱和爱神的关系不大。基督教要求爱上帝和爱人如己,具有“圣爱”性质。因上帝爱我,我也要像上帝爱我那样去爱邻人,人们彼此相爱是为了爱神。儒家的“仁爱”要运用一定的善恶标准进行选择,是将“小人”排斥在外的;基督教的爱具有极大的超越性,主张爱一切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宗教学研究》 1999年3期
关键词 基督教 儒家
出版日期 199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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