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舞、美三位一体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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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巫美求雨而舞的道具是最原始和最能体现原始"舞"之本色及其文化内涵的符号。"舞"是巫术活动的"特定的行为程式"之一。"巫"、"舞"、"美"具有三位一体的共生关系。远古"巫舞"一体、"巫美"一体。"舞"者是"巫",而"美"中"大人"(王者)也是"巫"。作为国王兼任巫师的"美"不仅是一个头戴羊角的"大人",而同时也是一个生动的"美舞"一体的舞蹈者。巫"舞"所执"道具"与巫王"美"中的"羊角"相同。巫在求雨而舞的降神仪式过程中不仅"用羊",而且"舞羊"——卜辞所谓"惟白羊用于之有大雨"(《屯2623》)、"已丑卜舞羊于庚雨今夕允雨"(《合集20975》)是最原始和有力的文字见证。巫"舞"选择"羊"及其"羊角"作为"道具"的历史文化原因在于中华民族是"羊"的传人——以"羊"为图腾,而"羊角"在古代中国是至尊的象征。因此,巫美在求雨而舞时就以神圣的"羊角"作为"道具"。
作者 黄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2009年3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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