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把扣发奖金作为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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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段时期以来,中央和地方不少报刊经常出现对犯错误的职工给予扣发或停发奖金处罚的报道。我们认为,把扣发奖金作为一种处罚手段是不妥当的。奖金,又称奖励工资。它是超额劳动的报酬,是鼓励职工更多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的一种手段,是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形式。只有提供了超额劳动,增加了合格产品,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原料消耗的职工,才有权获得奖金。奖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法学》 1984年3期
出版日期 198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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