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传统法律在总体上的确存在轻程序倾向,以致程序诉讼法律不健全。南宋士大夫司法意识不断增强,程序正义意识逐渐形成,保持了诉讼程序中正性选择的德性基础,在主体诉讼权利、程序规则性、官员审案程序等方面都体现了中国式的正义。
南宋士大夫司法程序正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