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为了顺应新时代下的高质量发展,我国对于工程的招投标,出台了一些列的规定和办法,规范了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促进了建筑业的优质发展。我国对项目的监管,尤其是国有资金项目,不仅仅是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现在对于项目前期的招投标,也加大了监管力度。根据笔者的观察了解,我国部分招标机构在招投标环节采用“抽签法”的做法大量存在,一方面直接从程序上扼杀了串通投标以及诱发腐败行为现象,但另一方面虽然随机法增加了相对的公平性,却不利于相对公平竞争, 对于那些真正有实力的单位来说无法获得与之相匹配的认可度。本文以江苏省相关规定为例,注重分析抽签入围法的优缺点,并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