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引发了一场颠覆性的技术革命。同时,在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隐私伦理失范的问题也面临着挑战,主要表现在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行为信息以及个人偏好信息的泄露等三个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大数据应用主体自身的道德素质的缺失、大数据技术自身的不完善与不成熟,以及大数据使用者的道德原则与立法方面的缺失。大数据应用主体只有通过树立与时俱进的隐私观、大力开展有关大数据隐私伦理的道德教育、完善大数据技术、创建有关大数据隐私伦理的共有的道德标准以及完善有关大数据隐私伦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才是防止隐私伦理失范现象的发生的解决之道。
简介:服务是人类的一种基础性活动,没有彼此之间提供的相互服务,就没有人类的社会生活。服务无处不在,类型多样且形式不一。政府公共服务强调作为主体的政府以及公共行政人员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而展开的一系列行为和活动。政府的公共性和政府伦理关系既是政府的基本特征,也是政府公共服务合伦理性或伦理价值能够得以实现的客观基础和伦理根据。
简介:大数据已成为21世纪的新石油,各国政府相继提出发展大数据战略。借助大数据收集、存储和挖掘等技术,大数据信息所蕴含的潜在价值不断得到开发,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在大数据信息价值开发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伦理问题,如隐私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
简介:为人民服务与集体主义的联系杨浩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把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的核心与原则之间的联系,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
大数据隐私伦理问题研究
论政府公共服务的伦理根据
大数据时代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问题
为人民服务与集体主义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