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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个结果
  • 简介:<正>假冒商标罪是指工商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必须是工商企业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假冒商标负有直接、主要责任的人员,一般是企业的经理、厂长、设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只有对直接责任人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对非直接责任人员,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 标签: 假冒商标 直接责任人员 工商业者 我国刑法 商标管理法规 刑事责任
  • 简介:商标“并行使用”浅析韩逸菲“并行使用”(CollateralUse),也称“附带使用”,它是指在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产品上,由不同的人使用相同的或相似的商标。 ̄①我国《商标法》没有“并行使用”问题的明确规定。但实践中涉及商标并行使用的侵权诉讼确已存在,随...

  • 标签: 注册商标所有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 零组件 加工制造 联邦最高法院 火花塞
  • 简介: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商标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由于我国商标法律法规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导致商标抢注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有愈演愈烈之势。针对这种严峻形势,国家应当从完善商标注册原则、建立商标防御制度、明确商标抢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三个方面完善我国商标立法,规制商标抢注行为,保护商标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标签: 商标抢注 不正当竞争 法律规制
  • 简介:文化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翻译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化差异的影响。商标名的翻译同其他任何翻译一样,是一种跨文化交际形式,也涉及到价值观念、文化心理、审美情趣,宗教习俗等方面的因素。商标翻译不仅是一种语言翻译,更是一种文化翻译,只有跨越了译入语的文化障碍,才能翻译出符合人们审美情趣和心理的译名,从而在目标市场上取得成功。

  • 标签: 文化差异 商标翻译 文化联想
  • 简介:试析商标抢注行为及其对策刘加昶,侯雪梅《山东法学》1996年第1期所谓商标抢注行为,是指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或其他恶意,将他人先使用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行为,该行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具有不正当竞争目的或...

  • 标签: 商标抢注 未注册商标 不正当竞争 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专用权 使用人
  • 简介:我国《商标法》实施单一的注册取得制度,在商标注册上不要求商标使用,从而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时值《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改之际,应对现行的商标权取得制度进行重构。一方面,《商标法》应将商标使用作为商标注册的条件,并借鉴美国《兰哈姆法》"意图使用"内容;另一方面,《商标法》应对商标的在先使用利益给予充分的保护,以防止未注册商标的抢注。

  • 标签: 商标 符号 商标权 符号学 商标注册
  • 简介:商标权的客体应当是相关公众所认知的商标与商品或服务间的特定联系,这就是商标权客体“联系说”。相比商标权客体的其他学说,“联系说”更加契合商标权的本质,故而作为一种解释工具有特殊的意义。2013年修订后的我国《商标法》第57条第2项对商标权侵权的规定,可以从“联系说”的视角得到合理的解释。“非诚勿扰”商标纠纷案的裁判结果值得肯定,但法院论证商标权侵权的过程存在缺憾,以“联系说”为指引可以完善商标权侵权认定的说理,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坚持“联系说”,能够使人们在面对商标法的各种问题时,时时以商标权的本质为宗旨,而不至于轻易陷入说理的困惑乃至概念的泥潭。

  • 标签: 商标法 商标权客体 联系说 相似性 混淆可能性
  • 简介:动态商标不仅为国际公约所认可,而且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可以获得注册保护。为了实现商标保护的国际协调与兼容,提升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我国《商标法》在进行第三次修改时,有必要对动态商标予以明确规定,即具体列举动态标记为商标的构成要素;特别规定动态商标的显著性含义;在进行注册申请时,要求提交足以表现动态标记显著性特征的视频文件样本,并同时提交一份对其动态效果予以简要、精确说明的文件。

  • 标签: 动态商标 显著性 程序要件
  • 简介:法院审理网络环境下侵权案件常引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它并不是完美的。我们完全可以寻求另一种解决思路:商标淡化。淡化理论不要求淡化者与驰名商标权利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不以是否产生混淆、误认为前提,而互联网不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从这一点上说.恰巧适用于网上的商标侵权。

  • 标签: 驰名商标 商标淡化 网上保护 商标侵权 过错推定原则
  • 简介:商标注册无效制度为了纠正商标审查工作的不当,保证注册商标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而设立的,与商标撤销制度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制度,我国商标法应将两种制度区分开来。另外,本文就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申请主体、宣告机关等问题剖析了我国立法上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 标签: 商标注册无效 商标撤销制度 申请主体 宣告机关 责任
  • 简介:<正>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商标具有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或经营同类商品的功能;商标是商品质量的象征;商标具有广告宣传的作用;商标有利于发展国际贸易。当今国际经济和贸易竞争日趋激烈,商标已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硝烟弥漫的商战中运用得十分娴熟的锐利武器。商标持有人依法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隶属于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加快了商标立法的步伐,先后制定、颁布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加入的涉及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的国际条约有《保护

  • 标签: 保护意识 知名商标 知识产权 商标法 商标专用权 法律概念
  • 简介:近年来,全国各大著名旅游风景区商标频频遭到恶意抢注,成为困扰景区发展的一大难题。客观地分析,风景区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保护风景区商标应该做切实的努力,其中之一是要从法律层面来寻求保护的对策。

  • 标签: 风景区商标 抢注 法律对策
  • 简介:企业制定科学的商标战略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获取竞争优势.企业商标战略的实现是通过具体的策略协调与配合完成的,从商标设计、注册、使用到宣传和保护均应进行合理的设计,才能有效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 标签: 企业 商标战略 核心竞争力 策略 设计
  • 简介:日益凸显的侵犯商标权犯罪对我国商标权法律保护体系发出了挑战.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法律制度及国情,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将其与我国的商标权刑事保护制度进行多方面的比较研究,可以获得许多有益的启示,对发展、完善我国的商标权刑事保护法律制度具有积极的作用.

  • 标签: 商标权 刑事立法 假冒商标罪
  • 简介:从最高法院于2002年10月12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到半年之后国家工商总局相应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不难看出行政部门、审判机关在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上存在运作方式、理念、认定标准以及操作的规则上的巨大差异。这种认定标准的多元化,不仅使得驰名商标商标持有人、相对人、相关人以及消费者在对待驰名商标的问题上陷入不知所措,也使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意义和力度大打折扣。因此,为了使驰名商标在认定方式、原则上保持一致,寻找到一个确定的认定驰名商标的适格主体,明确在法院或工商之间作出一个选择或者是对二者给出有效兼得意见,是当务之急。

  • 标签: 驰名商标 认定主体 公共利益
  • 简介:对于孤立的一个词语商标到底是描述性的还是暗示性的,下判断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在商标的具体使用中,根据词语商标所发挥的作用,才能判断该词语商标的种类,而这也正是弗兰德利法官在判决书中所要阐释却被我们所忽视的。词语的含义与在特定语境下使用词语所指代的对象无关,无论是使用词语描述该来源商品的功能还是暗示该商品性能,词语的含义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坚持词语商标注册取得原则的前提下,应通过强化使用在判断商标显著性的作用,以克服注册取得原则可能产生的消极性。

  • 标签: 词语商标 显著性 弗兰德利分类法 专名
  • 简介:最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以来,我国继续顺应全球经济贸易发展趋势,充分有效地保护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中国(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在商标权保护机制和体制方面引领改革创新。新《商标法》进一步界定了“商标的使用”和“商标侵权”,这为“贴牌加工”行为的定性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在自贸区范围内,若商品在入境时清楚标明了来源,商品质量在境内外相同,则理应允许“平行进口”行为。从长远角度看,自贸区的商标权保护应在行政保护机制、司法保护机制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加强创新。总之,我国商标权的保护水准应与当下经济发展程度相协调,相关立法及司法在尊重国际规则的同时也要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导向。

  • 标签: 商标法 上海自贸区 贴牌加工 平行进口
  • 简介:我国于2001年12月加入WTO,签订了一系列有关贸易的协议.其中签订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当前网络时代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越来越多的域名与商标的纠纷出现,为了与国际接轨,一年来我们修改了相关法律,作出了有关司法解释,但在实践中还是要注意处理此类纠纷中有关驰名商标的认定和法律保护的问题.

  • 标签: 网络环境 驰名商标 法律 认定机关 认定根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 简介:<正>2006年,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国家文物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华老字号”授牌仪式,向第一批430家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授牌并颁发证书。吉林省共有7家企业获得此项殊荣,吉林福源馆集团旗下的两家老字号——长春鼎丰真食品公司和吉林福源馆食品公司名列其中。而且吉林福源馆是中国食品工业焙烤行业的第二个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是吉林省中华老字号中惟一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是吉林省第七个、吉林市第二个中国驰名商标企业。2004年,福源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福源馆获首批国家级金字招牌“中华老字号”,从而取得了实施品牌战略的阶段性成果。

  • 标签: 国家工商总局 焙烤 国家文物局 特色食品 阶段性成果 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