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林长茂先生影印了谢犹荣先生的《真腊考》给我,此论文曾发表于《东南亚研究》。[1]拜读之后,有相见恨晚之感,遵照林先生之嘱,谈一点我的感想,是为对泰华学界先行者的怀念。一、真腊国及其开国国主 真腊一名起源,谢氏以为,“真腊即CHANDRA音译,此言‘月国’”。“我认为真腊在建国之前,先是扶南在北方战胜了采邑占婆塞,即在原地建立真腊国,以防占婆的反攻或再侵略,真腊既为扶南一手所立,即非由于征战结果而造成的‘属国’关系,它实在是扶南的采地,由扶南的宗室子弟食邑,其地位等于封君,因此扶南为什么要把‘月’CHANDRA作为真腊的封号,也可从这里得到答案了。”真腊源
简介:“一带一路”倡议(即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自2013年由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之后已经经历了四个年头。期间,“一带一路”倡议沿线的不少国家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在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一带一路”成为和“四个自信”一样在大会上被频繁提起的时政热词,足见中国政府对该倡议的重视以及推行力度。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概念推广、制度建设以及帮助沿线各国进行金融投资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虽然成果颇丰,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尝试借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作为分析框架,重点选出“公共产品”以及“选择性激励”两个关键概念进行再解读,并借助这些概念对中国今后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过程中相应地提出一些建议。
简介:比较法学研究与教育,是保障和推进"一带一路"共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比较法学是法学的独立分支学科,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更是一种综合研究能力的充分体现。中外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广泛共识、"一带一路"共建合作前景广阔的新时代,比较法学的研究与教学更是一项非常有意义、有挑战性、有成效的工作,既是研究方法,也是拓展眼界的重要途径,更是一种国际胸怀与智慧,有利于突破局限性,获得融合性,求得共同性的发展。比较法学的研究与教育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有比较研究能力的国际法治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对比较法学研究成果和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一系列重要问题亟待通过比较法学研究探求到最佳方案、最便捷路径和最好的政治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