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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5年8月25日至26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在深圳举办了“海商法和海事仲裁”讲座,集团内各公司负责商务理赔、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1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深圳远洋公司、深圳海运协会等单位承办,中远集团商务处宋春风处长、法律处梁宏处长出席了讲座。讲座第一天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著名海商法专家杨良宜先生就提单、租约中的法律问题,

  • 标签: 法律问题 中远集团 海事仲裁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讲座 人参
  • 简介:少年司法制度由于其特殊地位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司法制度发展水平的标准之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不仅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要求,而且是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有效补救措施,同时也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需要。

  • 标签: 刑事诉讼制度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合适成年人
  • 简介:为保障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近日,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举办合适成年人聘任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培训大会,帮助学员熟悉和掌握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质和内涵,进一步明确合适成年人存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推动该项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 标签: 刑事诉讼活动 未成年人 合适成年人 人参 专业化发展 合法权益
  • 简介: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是指具备选任资格的人在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环节参与诉讼,并给予帮教,使犯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其理论基础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国家亲权理论、再社会化理论等。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从实然与应然相结合的角度,对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进行立法规制。

  • 标签: 合适成年人 刑事诉讼 立法规制
  • 简介:被害人本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参与人.然而近年来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却常常出现习惯性的“跑偏”.被害人的着力点更多放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被害人的参与逐渐从法庭转移到更广阔的社会公共领域.这就是所谓的被害人参与异化。被害人参与异化表象形色不一.然本质却都是要通过异化的参与方式对裁判结果形成实质的影响,以期实现其诉讼目的。这种参与异化还呈现出由个案参与公共化、法律问题政治化、利益诉求多元化三种趋势。这又从个案层面、制度层面、思想信念层面对我国法治建设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易导致个案不公,诱发制度流变,甚至侵蚀司法权威。参与异化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故.本文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现行法律规定的参与机制的障碍造成的“挤出效应”以及被害人救济制度不完善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倒逼.二是司法权威的不足.三是转型社会的客观现实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文借鉴了犯罪学中恢复性司法理念。确定被害人的参与权利,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被害人参与机制。保障被害人参与的合法性、有序性、有效性。打开被害人面前的法律之门。

  • 标签: 被害人 参与异化 诉讼
  • 简介:被害人由于长期在刑事法律关系中处于被忽视地位,对犯罪人的减刑假释不参与和不知情尚情有可原;但犯罪人和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也被排斥在外有违情理和逻辑,甚至某种程度上作为诉讼活动中心的法院在减刑假释裁判活动中已被异化为一种形式上的审批手续,因而有必要对当前减刑假释进行反思。被害人作为法益损害的承担者,理应是减刑假释诉讼活动中的主体,这是克服减刑假释诉讼弊端、平复被害人报复情感、恢复被破坏社会关系之需要,因而赋予被害人参与权具有正当性。

  • 标签: 减刑假释 被害人参与权 裁判机制 监狱
  • 简介:根据参与诉讼的方式、享有诉讼权利的状况以及对诉讼进程的影响力的不同,可将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区分为"强参与"与"弱参与"两种模式。对于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而言,由于刑事速裁程序的价值取向独特,其并不能被归纳为纯粹的"强参与"或者"弱参与"模式,而应定位为以"弱参与"模式为基准,同时强调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性以及程序影响力的一种混合模式。在被害人参与刑事速裁程序的具体方式中,影响程序启动、接受道歉并获得赔偿具有明显的"强参与"特征,而提出量刑意见、请求抗诉则呈现出"弱参与"的状态。两种模式的共存可能对诉讼效率与程序公正分别造成影响。为了完善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制度,应尽量化解两种参与模式的冲突,正确认识被害人对于速裁程序启动的影响力,赋予其一定的量刑建议权,并明确规定其享有抗诉请求权。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被害人 强参与 弱参与 模式
  • 简介:在未成年人司法实践中,针对律师在场与合适成年人参与是否可以合二为一的问题存在许多争议,律师是否可以作为合适成年人是争议的主要焦点。笔者结合新刑诉法,对律师在场制度与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概念、联系、区别进行了详细的比较,从权利属性、适用范围、人员条件、作用、工作方式、可行度六方面阐述了两种制度的区别。

  • 标签: 新刑诉法 律师在场制度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比较
  • 简介:目的考察研究15种汽油目标化合物,在不同火场情况下的不同燃烧残留基质中残留特点和存在规律。方法通过模拟混凝土、土壤和木材三种常见火场残留基质的不同燃烧情况和受灭火用水的影响,结合汽油水洗试验,利用气质联用/自动质谱去卷积分及鉴别系统(GC/MS/AMDIS)进行检测分析。结果混凝土、土壤和木材三种基质点燃至自然熄灭并未受外界因素影响下,能够全部检出15种目标化合物;在燃烧过程中并用水扑灭的情况下,混凝土和土壤中未检出2-甲基萘,而木材中未检出1,3-二甲基萘;在自然熄灭并用水冲洗情况下,混凝土和土壤中均未检出1,3,5-三甲苯、十二烷和1,3-二甲基萘,同时土壤中也未检出2-甲基萘,而木材中未检出十二烷和2,3-二甲基萘。此外,水洗实验表明汽油中1,3,5-三甲苯等9种目标化合物易受水洗损失。结论根据所考察的汽油目标化合物残留特点,可以在目标成分不完全检出的信息缺损条件下,为判定火场中汽油存在提供一定的依据。

  • 标签: 消防 汽油目标化合物 AMDIS 基质检测
  • 简介:判例作为法律适用经验的原初形态,既是法律实践的直接经验来源,也是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通过对德国成熟的判例文本之形式构成和实质内容进行定位分析,能为我们厘清判例这种"混合物"的不同成分,进而明确这些"成分"在法律实践中不同的功能与作用。依据德国法的特点,这些成分可以以"法教义学"为标准划分为"法教义学成分"与"非法教义学成分"。一方面弄清判例中的"法教义学成分"是我们应该着力的重点,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非法教义学成分"。因为这些"非法教义学成分"有可能通过"教义学化"而被转化为法教义学因素。比如"法政策"因素,它在公法判例中的积极作用随处可见。所以对判例的成分分析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适用情景来具体讨论,从而规整出经验性的有效的分析范式。

  • 标签: 判例 法教义学 法政策学 成分分析
  • 简介:现场手印可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传统显现方法只是局限于手印的形态,为了充分发掘手印的潜在信息,发展了免疫标记法。该方法针对汗潜手印物质中的特定成分,采用抗体修饰的颗粒材料,通过免疫标记技术,显现出手印,同时,确定手印物质中特定成分的存在。侦查人员可以以此作为依据,推断嫌疑人接触过或食用过何种药物,或具有哪些生活习惯(例如吸烟),为侦查提供方向。与传统方法相比,免疫标记法具有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和广泛的应用前景等优点。对该方法的基本原理进行了介绍,综述了以氨基酸、蛋白质、可替宁、毒品等为抗原,国内外关于该方法在汗潜手印中的显现与成分检测中的应用进展,归纳总结了影响显现效果和准确性的因素。

  • 标签: 汗潜手印 免疫标记法 手印显现技术 抗体 荧光标记 综述
  • 简介:船东、承租人和货主出于各种商业原因,让其各类子公司和相关公司在特殊领域内参与经营活动,这是航运界的惯例。特别是石油公司,例如美孚、汉斯、切伏龙等公司就是很好的例证。现在主要的商贸公司,如卡其尔、雷诺思、阿尔克及很多日本公司也是这么做的。因此我将在专题中谈及可能会经常出现问题,也就是公司集团的成员根据美国法律对含有仲裁条款合同的签字,如租船合同,能否对公司集团其他未签字的成员具有约束力,或对他们创制权利?

  • 标签: 公司集团 争议案 判例 判决 创制权 美国法律
  • 简介:法律援助制度运行成功与否,以其所提供的法律援助是否有效为衡量依据,而有效援助的实现应以法律援助质量保障体系为后盾。在借鉴各国有效援助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质量保障体系,即确立有效援助的标准,以高素质的法律援助提供者为依托,在法律援助监督机制的保障下,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的经费。

  • 标签: 法律援助 公设辩护人 律师
  • 简介:诉讼告知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重要途径。诉讼告知制度对第三人参加诉讼具有纠纷一次性解决、诉讼告知主体权益的维护、第三人程序配置利益的优化等重要功效。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诉讼告知制度关涉到诉讼告知的主体、告知的程序、告知的效力等规范。在我国第三人参加诉讼语境中,提出应赋予当事人诉讼告知之权利,限定法院诉讼通知之权限,增设诉讼告知程序之规范,并对当事人在第三人参加诉讼告知中设定救济之权利。

  • 标签: 第三人 诉讼告知 参加性效力
  • 简介:1996年10月宜昌市某汽车上司将公司所属“鄂EO***蓝”对巴车出售给宋某,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1997年1月宋某将该车转委给刘某,也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1998年2月Ic日,刘某正驾车营运,陈某主动拦车要求购买该车双方于当天下午订立了《购车合同人陈荣将2.8万元购车款交利刘某,刘某将该车及其相关证件生部交付陈某,并声明:购车应过户如办理过户,卖方可提供必要帮助。此后该车一直由陈某营运,防某为了逃避规费及其他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并于同年3月4日与上述共汽车公司签订了《车辆挂户合同》,将车辆挂靠该汽车公司,6月6日陈某与汽车公司因车辆赛用产生纠纷未能解决,将刘某起诉至宜昌市某区法院,以未办理

  • 标签: 所有权 过户登记 买卖合同 合同无效 汽车公司 机动车
  • 简介:2000年2月15日,盛某与曹某签订书面购车协议一份,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曹某出售给盛某的面包车,曹某保证该车挂户某局3年。协议签订当日,盛某将车款10580元交付给曹某,曹某将挂户于某局的一辆昌河面包车及随车工具、证件交付给盛某。同年6月,盛某对该车进行年检时,要求某局出具年检手续时,遭拒绝。又查明,曹某转卖的此车是1997年3月从某局处购得,某局在买卖协议中明确约定要求曹某于1998年6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 标签: 买卖 交付 约定 保证 证件 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