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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共利益是一个人言人殊的问题。我国学术有关公共利益的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十种:一是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特殊利益;二是认为公共利益是排斥商业利益的利益;三是认为公共利益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四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公共需求;五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价值;六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整体利益;七是认为公共利益是社会活动的根据;八是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代表统治阶级的政府利益;九是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由个人(团体)利益构成的非真正的整体利益;十是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综合利益。这些观点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准确理解公共利益的含义需要综合各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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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陈杰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湖北省宜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宜昌市真原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六十年代中期原湖北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1982年,怀着对律师工作的及大热情,从教育战线归队当了一名律师。在十几年的律师生涯中,他经历了律师制度恢复、发展和改革的各个阶段。不管社会环境如何变化,他总是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执著地追求法律的公正,始终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在办理各种案件中既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其所办的数百件刑、民案件无不浸透了这种精神,深受当事人的好评。他对办关系案、人情案等不正之风深恶痛绝。他认为这种不正之风是对法律的亵读,对律师事业来讲,无疑是自掘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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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992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于日前结束。法学类共有7项成果获奖,其中我院占4项,它们是:经济法系89级陈福同学的《论法的自由价值及其对西方立法风格的影响》,法律系88级顾东林同学的《农村早婚泛滥的因与果》,经济法系89级胡开忠同学的《论续编作品的著作权及保护》,法律系89级覃怡同学的《论保险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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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组稿人絮语]*'法律与认知科学'是近年来我国兴起的一种法学跨学科研究模式。该研究运用认知科学的研究方法,对传统的法学问题进行新视角的研究。法律认知科学是指运用最新的生理检测、行为测试以及群体的宏观认知等方式,以这种新方法和视角研究法学的理论或问题。这种研究模式,不仅适合于法学基础理论问题,还可以进入部分的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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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我院副院长陈勇教授承担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北京奥运法治安全与北京经济发展关系研究》近日通过专家鉴定,顺利结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北京奥运法治安全与北京经济发展关系研究报告》获得鉴定专家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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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中国法学会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共同主办,我院承办的首届“法律适用国京高层论坛”2005年12月10日在京举行。中外300余名法律专家、学者就“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等15个专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与交流。论坛将对提交大会的200余篇论文与研究成果进行评奖与推广。

  • 标签: 学术动态 中共北京市委 高层论坛 理论与实践 法律适用 法律专家
  • 简介:《寂寞的欢愉》这部小文集,收录了我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大约20年的岁月中发表的各种文字。实际上,除了作为这部文集之核心的“寂寞的欢愉”这篇访谈是长论以外,其他的大都是短小的序跋和评论文字。这些文章虽小,它们却凸显出了我近20年的学术旨趣或学术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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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条竞合是我国刑法学中一个颇具特色的理论问题,对于正确地解释立法以及正确地适用法条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法条竞合从概念引入到本土化,经历了一个逐渐的学术演变进程,这也是我国刑法学术成长的过程。法条竞合理论讨论中涉及的重法优于轻法等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无不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关。可以说,法条竞合的学术史恰是我国刑法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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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社区矫正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改革,也是我国社区自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社会参与性.但由于对社区矫正中国家公权与社区自治权的界定不清,再加上社区自身发育尚未完备,在社区矫正长达十年的试点中,公权力的运作仍居主导地位,社区矫正演化为“司法”矫正,其自身蕴含的价值难以充分体现.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必须在区分公权、私权不同作用空间的前提下,厘清有关社区矫正的认识误区,实现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和实施主体的分离,并清晰定位三类参与人的地位和作用,确保社区矫正能够依照预先设定的程序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 标签: 社区矫正 公权 私权 刑罚执行 社会自治
  • 简介:'罪疑'关乎案件客观事实,'疑罪'关乎法律事实,应当将两种情形按照司法流程分阶段进行区别对待。在公安侦查阶段,以考察'罪疑'(是否有罪存疑)为主;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仍以考察'罪疑'(是否真的有罪)为主,兼顾考察'疑罪'(法律上是否有罪)的情形;在法院审判阶段面对刑事存疑案件时,则是从'疑罪'到'罪疑'的倒推,法官要选择的仅是'疑罪从无'还是'罪疑从轻'的问题。合理分刑事存疑案件中的'罪疑'与'疑罪',将有利于在解决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的存疑情形时,相应的公安、检察、法院部门根据不同情形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同时也为明确划分刑事错案的追责主体提供依据,还可以避免公权力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造成不必要的侵害,应当予以重视。本文试图对刑事案件不同阶段何为'罪疑'以及何为'疑罪'进行分,并运用法理辨析司法实践中不同阶段的刑事存疑案件,在不同的存疑情形下应当'从轻'或是'从无'的困惑。

  • 标签: 罪疑 疑罪 罪疑从轻 疑罪从无 法理界分
  • 简介:在正犯与狭义共犯界分标准的学说史上,存在着形式客观理论、实质客观理论、主观理论和后期出现的主客观综合说的犯行支配理论等。对各种理论争议做出观点梳理和理论评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 标签: 正犯 狭义共犯 界分
  • 简介:公共企业的界定可以从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式和政府职能履行方式两条路径着手,具体的选择则基于政治哲学、经济模式等因素而呈现出差异,但共通之处是作为国家实施公共利益的组织方式,公共企业应在公法规范的约束下平衡公共性与企业性。公共企业制度的建构应考量的因素包括:履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投资并享有控制权;与公众广泛地进行商业型的交易;持续地提供公共服务;公法的约束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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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绑架罪起刑点即为十年有期徒刑,远远超出传统的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起刑点。绑架罪刑罚之重还体现为法定情形下死刑适用的唯一性,因此司法实践中在认定绑架罪时应当慎之又慎。特别是绑架罪在客观形态上与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必须结合具体个案中的相关证据来准确认定绑架罪,全面完整地把握行为人的主观犯意与客观行为,避免客观归罪。

  • 标签: 绑架罪 罪名 相似 故意杀人罪 界分 非法拘禁罪
  • 简介: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分,有新旧两种标准.“旧说”以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是秘密或公然的偷抢行为作为分标准,“新说”以是否以对物平和的方式抢夺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具有致人伤亡可能性作为分标准.公开盗窃超出盗窃罪所能容纳的社会危害性的范畴,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也有相应佐证;“旧说”主客观具有一致性,不会扩大抢劫罪的犯罪圈,适应我国当前复杂的刑法实益.

  • 标签: 盗窃 抢夺 公然盗窃 界限
  • 简介: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

  • 标签: 法律形式 法律渊源 制定法
  • 简介:第一则民治的根源——与王勇教授的对话对话者:谢晖、王勇【谢】王勇对刘(作翔)老师的访谈,或许是近三十年来我国法学界最深入的访谈。不仅深入,而且全面。期待能坚持采访十至二十位陇籍法学者,结集成册,或许能发现陇籍乃至西北的法律精神现象学。遗憾,去年和我相关的那篇没经采访,而是根据'采访者'平时的了解写就的。

  • 标签: 自生自发秩序 法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