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北京的五月,鲜花的季节.中国法官协会和中国女法官协会于1994年5月7日在人民大会堂宣布成立.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当选中国法官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当选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会议推举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天翔担任中国法官协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雷洁琼担任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昌礼、谢安山等主持和参加了会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中国法官协会和中国女法官协会的理事参加了中国法官协会和中国女法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还原则上讨论通过了两协会的章程和协会今年工作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做了《关于筹备中国法官协
简介:物业服务合同中,在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债务内容时,应当根据缔约的背景环境,综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诸多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进行解释,进行具体化地判定,而非完全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有法定依据也得到理论与实践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债务是方式之债,应重点考察其服务本身和履行过程来判定是否存在服务瑕疵。若该违约中介入了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则应采“合同构成”之合同拘束力理论框架作为分析工具,考察“防止第三人侵权”是否落入债务人自愿承接的债务内容中,以决定债务人可否免责,方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其风险配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用区域负有防范第三人侵害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得免责。合同法第121条应当限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