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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犯罪嫌疑人遗留在各种光滑平面上的新鲜或陈旧性汗液指印,由于潜在指印与背景之间的反射亮度差很小,加之背景颜色的干扰,一般光照条件下拍摄相当困难。运用定向反射照相法,能加强纹线与背景的亮度差异,消除背景颜色的干扰,妈得较好的拍摄效果。

  • 标签: 汗液指印 定向反射照相 潜在指印 犯罪嫌疑人 背景 困难
  • 简介:1988年12月8日,某幼儿园发生一起盗窃案。案犯在现场白陶瓷水箱盖板上留下4枚减层灰尘指印。由于水箱盖上只有少量尘埃,白陶瓷对光线又具有很强的反射力,因此在现场光线下看不见指印,只有在偏角的情况下,才依稀可辨手印轮廓,指印本身的微弱反差,在白瓷物质的反

  • 标签: 物面 现场光 线下 在现场 环境光 照明光源
  • 简介:油液填充法,就是用油液将花玻璃的凹凸面填平,变为平面玻璃。所用油液的折射率必须与花玻璃相同(或极接近),使液体与花玻璃对光形成同性均匀介质,当光通过花玻璃的原凹凸面时,不再发生反射。而沿原方向传播,这样消除了花玻璃表面的漫反射光,使花玻璃象加厚了的平板玻璃一样形成规则的反射和折射,从而使无色指纹在花玻璃平面上显现出来,然后即可象平板玻璃那样配光拍摄

  • 标签: 凹凸面 玻璃相 漫反射光 形成规则 填充法 均匀介质
  • 简介:1989年5月初,随州市某学校发生一起盗窃枪支、子弹案,在现场存放枪支的木柜门上发现3枚指印痕迹。木柜门为棕色油漆表面,已风化,在日光和灯光下观察,指印为无色汗液印痕,纹线不清。用502胶对其中一枚印痕进行显现处理,未显出纹线,用短波紫外反射法和蓝光反射法对另外两枚印痕进行拍摄,亦未成功。由于天气干燥,指印中的水份挥发,

  • 标签: 增大温差 拍摄汗液 水汽拍摄
  • 简介:偏振镜只能消除油漆、玻璃、陶瓷等非金属物体表面的反射光。金属表面的痕迹物证如有反光现象,直接加用偏振镜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从金属物体表面反射出的光不是偏振光。对于有些金属物体表面,特别是镀铬的球面、圆弧面上的痕迹物证,只有先将金属表面改变成非金属表面,消除其反光现象,才能加用偏振镜予以拍照固定。笔者使用以下方法解决了这一问题:对准留有痕迹的金属表面,用手按压市售压力罐装清喷漆的阀门,清漆便呈雾状喷出,散落于金属表面,形成了一

  • 标签: 何加偏振镜 拍摄金属 痕迹何加
  • 简介:某日晚18时许,一住宅小区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现场勘查中,在尸体旁的双人床板上发现一枚潜血指纹,该床板为浅色清漆光滑平面,指纹纹线成分主要为血清,仅有少量血红细胞,利用白光观察,隐约可见纹线,反差极弱。

  • 标签: 垂直定向反射 潜血指纹 内反射
  • 简介:在经济案件中经常会遇到伪造合同、伪造证件以及偷盖印章进行诈骗活动,因此常常需要将印文真伪及先后顺序进行鉴定。因印章与字迹相互交迭,使得用肉眼难以辨认,采用常规方法拍照难以将其揭示出来,而应用红外发光摄影方法拍照,则可将某些材料书写的字迹与印文的先后次序揭示出来,效果很好。

  • 标签: 印文 书写字迹 揭示 诈骗活动 拍照 经济案件
  • 简介:<正>根据《德国刑法》第24条第1款以及《日本刑法》第43条但书的规定,成立中止犯,必须是行为人"因自己的意思"停止犯罪。而"因自己的意思"即中止的任意性。德日刑法理论中所讨论的中止犯的任意性,在我国刑法理论中被称为自动性。任意性是未遂犯与中止犯的本质性区别所在,是凸显中止犯个性的重要特征。德日等国刑法理论非常重视对"任意性"的研究,形成了观点不同的各种学说。我拟在对国外各种相关学说进行全面梳理与评析的基础上,就我国刑法理论中所涉及的中止犯自动性问题展开全面思考。

  • 标签: 中止犯 自动性 主观说 任意性 客观说 障碍未遂
  • 简介:自动性的判断难以由中止犯的刑罚减免根据确定:但可以从其与我国刑法规定的与未遂犯的关系中确定判断标准,因为根据刑法条文表述,'自动性'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是对接的概念。自动性判断中的主观说与'自动性'的主观属性契合,在判断自动性时,要将行为人对外部事态的认识作为判断资料,然后判断该认识对行为人主观状态的影响,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行为还能继续和犯罪的目的还能实现时,实施中止行为的,就具有自动性。在自动性的判断中,一般人标准只是证明过程,而不是判断标准,其判断标准最后必须回归到行为人主观上来。

  • 标签: 犯罪中止 刑罚减免根据 自动性 主观说 证明过程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自启蒙时代以来,刑罚不再是统治者恣意使用的暴力手段,而必须满足特定的理性化要求。在保证预见可能性的前提下,国家只能以谦抑的刑罚实现法益保护目的。如果刑罚违背了这一理性,就必须予以排除。应当说,中止犯在排除刑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后及时避免了既遂,同时满足自动性的要求,他就不是刑罚惩罚的对象。在这里,自动性无疑成为解除行为人刑罚的关键推手。长久以来,自动性要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实定法、理论学说及司法实务的认可,但是一旦涉及自动性的司法认定问题——如何判断行为人中止犯罪具有的自动性?——仍然缺乏清晰的回答。以至于有学者感叹,在中止犯的研究中,"最为值得讨论,也是问题最多的,就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任意性)。"正如人们在实践中体会到

  • 标签: 自动性 司法认定 中止犯 犯罪中止 主观说 种类物
  • 简介:人工智能已经渗入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未来紧密相关。作为人工智能的早期表现之一,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已经初具雏形。自动驾驶汽车引发法律、伦理、行政管理一系列问题。作为汽车行业巨头之一的美国,众议院于2017年9月通过《自动驾驶法案》,制定新法处理自动驾驶汽车可能存在的问题。本文以法案的制定过程、内容及评价为线索,试图描绘出自动驾驶引发的冲击以及法律回应的方式。人工智能当前过度泡沫化的讨论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法律应当对时代问题作出自己的回应,但这一回应需要建立在真实问题之上,而非泡沫化的争论。

  • 标签: 人工智能 自动驾驶法案 法律回应
  • 简介:本刊今年第1期刊出“非法同居的原告拒不到庭是否适用拘传”一文后,部分读者来信对该文所持观点提出不同见解,亦有一些读者撰文提出不同观点。本期选登吕瑶同志的文章,基本代表了这部分同志的观点。

  • 标签: 同居关系 《婚姻法》 可撤诉案件 当事人权利 法律效果
  • 简介:“指纹”作为证据之首,有其稳定性和唯一性的特点,因而倍受司法鉴定部门的青睐.由我局与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共同承担的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微机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研究,完成了系统的安装与调试.该系统目前已完成6万人卡建库,现场指纹库,案件信息库以及指纹文档库都已建成,并为南昌地区查破了一些久侦未破的积案和本年度现案共22起,挽回经济损失达80余万元.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对“系统”有如下体会:1.操作简便、灵活、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系统采用全中文用户界面,功能操作由汉字和图标提示,键盘和鼠标双重操作方式.学习1天即可上机操作,一周内便可熟练地使用系统.

  • 标签: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 现场指纹 案件信息 指纹库 司法鉴定 南昌地区
  • 简介: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查破案件是其管理和运用的最高境界。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为指纹信息查案工作提供了“以人找案、以人找人、以案找人、以案找案”四个功能,加之系统具备快捷、准确等特点,这是手工管理指纹所不能比拟的。目前,一些地方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查破案效果不明显,除了一些客观原因外,在查案方法、工作机制等方而

  • 标签: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 双人查案制度 倒查功能 不定期查档机制 现场指纹 候选范围
  • 简介:超市自动存包服务的法律性质应当视顾客的行为具体分析:当顾客进入超市消费成为消费者时,自动存包服务是商家的附属服务,消费者寄存物丢失毁损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赔偿;当顾客进入超市尚未消费而未成为消费者时,超市自动存包柜服务是商家的先契约义务,其利用超市自动存包柜寄存的物品发生丢失毁损的,顾客可以依据《合同法》,诉之法院获得赔偿.

  • 标签: 自动存包柜 保管合同 附属服务 先契约义务
  • 简介:2008年某日晚在辖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行为人翻护栏进入失主家,盗走现金2万余元,另有价值十余万的首饰及玉牌。现场勘查从失主家衣柜门侧边缘发现提取了残缺变形指纹1枚,经排查,确认是嫌疑人所留。经反复在当地NEC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中查询,一直没有认定嫌疑人。经过外侦调查,确认嫌疑人系甲地口音,于是专门派人到甲地请求协查,结果甲地公安系统NEC和北大清鸟两套系统中

  • 标签: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 查询 准确性 漏查
  • 简介:1建立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纹是证据之首,指纹在侦查破案中有着其独特的作用,目前国内外指纹信息处理技术日趋成熟,美国、日本、法国等经济发达国家警察当局都已应用计算机管理数百万甚至千万人的指纹档案,建立了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即AFIS)为核心的指纹信息管理网络体系,使指纹信息的管理和应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实践证明,运用计算机技术储存管理指纹是今后相当长时间里最先进的指纹管理办法.近年来,国内外已有100多个城市相继建立了AFIS系统,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显著的效果.武汉市作为内陆特大中心城市,流动人口日趋增多,各类刑事犯罪呈上升趋势.我市从七十年代开始搜集管理违法犯罪人员指(掌)纹档案资料.目前,已存有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手印档案资料25万余人份(占全省指纹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经历了单指纹、十指纹、人

  • 标签: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 北大方正 指纹档案 违法犯罪人员 指纹信息 刑事侦查
  • 简介: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企业因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于1996年6月6日经人民法院调解审结,调解书规定:被告应给付原告联营结算款本金、利息、审计费、案件受理费共计522764元。该调解书生效后,原告遂与被告就该调解书的执行签订了以物顶债协议书一份。被告以三套住房和两辆车折抵全部执行款。协议注明两车手续完备,在交接后1997年1月1日前办理完过户手续,双方无其他争议。因此,原告没向法院申请执行。

  • 标签: 和解协议 义务履行 当事人 联营合同纠纷案 民事诉讼法 司法解释
  • 简介:一、案情被告人黄某某,男,1983年6月18日出生,2013年1月14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某某犯强奸罪,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并在案件审理期间向被害人陈某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被害人给予了谅解。其辩护人基于以下理由提请法院对黄某某减轻处罚:黄某某在接到被害人陈某亲属的电话后主动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虽一直回避其犯罪事实,但在庭审过程中当庭认罪,并通过经济赔偿的方式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应当认定为自首。

  • 标签: 自动投案 自首 认罪 否认 行当 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