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漯河市地处中原腹地,是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市,是河南省唯一的内陆特区,辖郾城县、舞阳县、临颍县、源汇区、面积2617平方公里,人口240万,市区面积24平方公里,人口23万。全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82个,人员8143人,其中高中级人员1013人,固定资产1.38亿元,比区划前增加近10倍,拥有核磁共振、CT、ECT、彩超、气相色谱、原子吸收、眼科准分子激光等先进设备492台(件)。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67家,公共场所261家,化妆品生严企业4家,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企业15家,有毒有害作业生产企业26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71家,个体开业行医市区58家。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灵活高效的卫生监督体制,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指示精神,我们对综合卫生监督执法的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于今年五月份成立了漯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大队,通过近半年的运行,强化了执法主体,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了执法水平,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5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9起,关停无证行医78家,没收
简介:2002年5月,湖北省潜江市所辖某卫生院医生汤某,未经许可非法行医被潜江市卫生局查处。潜江市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简介:目前,医患矛盾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由于医患关系在现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医患双方的矛盾已严重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作为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手术同意书,本应是减少摩擦的“润滑剂”,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它真正的作用,反而引发了医患双方更多的矛盾。我国手术同意书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医患双方对其法律性质认识不清。针对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性质,有合同说、风险承担说、授权委托说及知情同意说等多种学说。本文针对这些学说进行具体分析,并且着重分析了其中的合同说与知情同意说,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效力:一方面表明医疗行为合法,另一方面正确的划分医患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最后在知情同意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对现行手术同意书从主体、标准范围、方式和例外情形等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希望可以使该制度更趋合理化,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