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在制度转型期间如何成长?二十多年前笔者首次提出了这个承前启后的问题。从中国情境出发.这方面的研究在地域上已涵盖上百个新兴经济国家.在理论上已被归纳、总结,并升华为战略的制度基础观而走向全球,在教学上已进入教科书成为商学院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路从无到有的研究历程可称为学术创业。笔者为什么会被制度转型过程中企业成长这个问题吸引?如何在理论、实证、教学和实践上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拓展?如何以自己的执着和真诚来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笔者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系统的回顾,介绍在这一领域耕耘的研究心得。本文以笔者的心路历程为案例,总结出灵感、资源、差异和整合这四大要素的经验.希望对有志学术创业的管理学者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简介:企业高管的母国制度感知和经历如何影响新创企业国际化速度?现有文献对此缺乏充分认识。在对高管制度能力进行界定和量表开发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制度基础观、动态管理者能力理论和战略导向观等理论视角,以我国349家国际新创企业为样本数据,本文研究了高管的母国制度感知和经历影响新创企业国际化速度的内在机制和边界条件。结果显示:①高管的母国制度多样性经历有利于提高其制度能力,而制度能力有助于新创企业加快初始进入速度、国家范围速度和国际承诺速度;②制度能力在母国制度多样性经历与新创企业国际化速度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③国际化导向越强,制度能力对新创企业国际化速度的正向影响越大。
简介:[目的/意义]加强内控是提高单位风险防控能力的有效工具,内控建设的顺利推进对单位目标实现有着重要影响。[方法/过程]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发展历程及近几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过程中发生频率较高的问题,例如内控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专业人员配备达不到标准要求、内外监督力度不够等,同时对每个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结果/结论]在分析问题、找出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如:强化各级人员的内控培训工作,明晰内控制度建设的深刻内涵;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内控建设职责;借助外脑,协助单位内控建设;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等解决措施。这些措施能有效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效率。
简介:非正规创业是“金字塔底层”群体缓解贫困、改善生活的主要途径。过往有关非正规创业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多数仅将制度作为研究背景,或只检验制度对绩效的直接影响,极少关注创业经验对制度与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为了弥补以上空白,本研究结合深度访谈,检验制度空隙、家庭嵌入两类制度因素对非正规创业绩效的影响,并进一步考察先前创业经验对二者与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本研究使用来自陕西、宁夏、甘肃和内蒙古四地农民创业者和信贷员的配对数据,发现:①制度空隙对非正规创业绩效有正向影响;②家庭嵌入与非正规创业绩效间呈倒U形关系:③先前创业经验调节制度空隙、家庭嵌入和非正规创业绩效间的关系。研究结论从制度理论的视角丰富了非正规创业绩效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情境研究,同时,对政策制定者精准识别并分类指导扶贫对象、多部门共同制定扶贫政策,及兼顾短期和长期扶贫效果等方面“对症下药”提供了思路和依据。
简介:随着我国各方面的改革发展,我国的医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除了医疗技术与医疗水平方面,医院也进行了许多新的财务制度的制定,这些财务制度有效地对我国的医院医疗资源进行了节约利用.为了顺应医院的财政制度改革,医院还应进行相应的成本控制工作与相关的预防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医院的资源浪费问题与资金流失现象,本文从多个方面具体的阐释了现阶段的医院财务制度下的医院成本控制工作的开展及相关的预防措施,旨在提高我国的医院资金与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国的医院财务制度改革与医院的进一步发展,为医院医疗水平与医疗技术提高的同时争取稳定的经济效益.
简介:高等教育的私有性和准公共性,致使高校预算管理具有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绩效目标呈多元化状态。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可能导致高校预算绩效管理低效,需要对预算绩效的产出和成果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目标方面,控制、效率、产出和成果等绩效预算功能取向,决定高校预算绩效评价目标包括产出最大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评价主体方面,行为诱因与行为权力两大判定因素要求高校预算绩效评价主体具有二元性,可合理界定为教育管理部门和校级管理层。评价流程方面,应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融入高校内部控制体系,构建高校预算绩效评价的负面清单制度。评价指标方面,需基于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构建量化指标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效率与正义性并重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简介: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制度作为我国新型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为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农产品供给平衡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持,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可有效避免农产品价格扭曲,保护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但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制度也存在实施风险高、实际操作技术性难及农产品价格和产量带来的财政与科技投入难等问题。本文将对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制度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简介: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环境监察又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环节。环境监察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加上政府机构改革的持续推进,环境监察体制试水垂改,环境监察工作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1.环境监察立法不完善。我国目前现行的《环境监察办法》是2012年颁布实施的,主要针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监察要求进行了明确,但没有对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环境监督检查的经费来源、环境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环境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制度等问题予以详细规定,致使环境监察工作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2.环保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包罗万象,不仅有水、气、声、固废专门的法律法规,还有与海洋、放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各个省到各个市再到区、县(市),又配套了各种各样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虽然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体系,但在实施过程中,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节,很难执行和操作。另外,环境保护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包括公安、发改、规划、工商、法院、国土、城管、水利、建设等部门,而每个部门都是“各自为政”,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各个部门的职能,导致部门间缺乏协调统一,相互推诿。再者,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执法证据往往需要监测部门出具,而现实情况是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配合不够,不能很好的协同作业,出具监测数据不及时,造成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调处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