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彭广林在《学术交流》2015年第1期撰文提出,正确认知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既是破解国内政治舆论生态的重要前提,也是提高群体事件舆情管理能力的根本基础。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有些地方政府舆情管理仍然沿用着一种权力维稳的同有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民众的维权舆论表达诉求,致使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走向对抗,这不仅违背了政府舆情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科学认识和妥善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把舆情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这既是创新地方政府群体事件舆情管理理念的重要基点,也是提高地方政府舆情管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简介:国版办发[2015]3号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简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2015年8月20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6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43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50号)经商务部同意修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简介:公通字[2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环境保护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的管理,规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信息发布行为,依法查处、打击涉及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