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舞蹈与绘画的紧密关系,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马家窑文化时期的《舞蹈彩陶纹盆》。秦汉至宋辽时期的画像石、画像砖、墓室壁画中也有大量的舞蹈人物,这些视觉图像形象地记录了当时舞蹈的基本情况。但舞蹈却终究没有在中国画的题材中占据一席之地,较早的有迹可循的是五代时期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此图中有舞蹈的情节,但也是作为配景出现的,舞蹈并不是画面的中心与主题。舞蹈题材的中国画之所以少见,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流传下来的卷轴绘画数量有限;另一方面可能是人物画兴盛、繁荣的时间太短。因此,在宋以后的中国画中很难找到舞蹈题材的作品。直至近现代,才有了叶浅予、黄胄、杨之光等著名画家创作了很多舞蹈人物画,他们的作品各具特点,风格鲜明。叶浅予笔下的舞蹈、戏剧人物有着浓浓的漫画、生活速写的特点,画面一般以独舞为主,先勾勒然后平涂填色,用线严谨准确,整体上呈现出清新淡雅、生活性很强的艺术特色。黄胄的画更多的是新疆舞蹈人物与场景,技法多以速写加彩墨为主,重复性的速写线条造型撑起了整个画面,画面给人潇洒奔放、场面宏大、笔墨飞扬的视觉感受。杨之光的舞蹈人物以“没骨画法”为之,造型严谨,人物的“没骨画法”与表现服饰的有力线条形成了恰到好处的互补,别有一番韵致。
简介:民间美术作品作为民间文化观念的物化形式,显示了它作为一种审美形式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既表现在民间美术作品的内在结构中,同时又表现在诸多的感性形态中.中国民间文化观念以及它那种不同于一般审美意识的内在特性,都对民间美术造型的语义结构形成了一定的规约,这种规约也正是民间美术审美特征的内在根源.民间美术作为民间文化观念活动的结果存在,体现了民间文化观念的强大作用力,以及文化观念的传承性、稳定性.这种传承性、稳定性决定了民间美术造型的稳定性、程式化、规范化,使广大民众的艺术表现和审美趣味有着较大的趋同性.就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来看,恒定的艺术创作观念,导致了特定的审美创造选择,并保持了稳定持久的题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