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我国艾滋病的流行经过散发期、局部流行期,已转入广泛流行期。其流行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活。我国政府历来对疾病预防工作非常重视,针对我国艾滋病疫情情况制定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简称规划)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规划总目标中提出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预防和控制体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国家还制定了艾滋病防治条例,使防治工作有法可依。但要实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中提出的防治目标,还需进一步提高综合防治能力。笔者就多部门合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简介:目的通过在多部门的协作联动干预下研究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价值分析。方法选择该院2012年12月—2014年12月检查出的500例多重耐药菌感染的住院患者为观察对象,其中2014年1—12月采用多部门的协作联动干预,2012年12—2013年12月采取常规措施,观察部门协作联动干预前后各项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结果通过对该院住院患者的检查与分析,发现部门协作联动干预前的各项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情况明显要差于部门协作联动干预后的各项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情况,且干预前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通过部门协作联动干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能够有效提高医患的依从性,还能有效降低患者多重耐药菌的感染率,效果明显,可值得广泛采用。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法律法制,制度不断完善,人文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护士的法律意识还不能跟上现代社会对护理的要求。现阶段有些护士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护理工作属于高风险职业,护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会存在着法律问题。护理人员对于在从事社区护理工作中可能侵害患者享有哪些民事权利,并不清楚[1] 对于可能触犯到哪些法律条款认识不足。因此护士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能范围和法律责任,知晓病人及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有效维护病人及自身的合法权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