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历史考察,林业发展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家资金支持.由于转型前的财政体制属于计划经济模式,致使具有显著公共性和非市场盈利性的林业,难以得到可靠而稳定的国家资金支持.随着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公共财政呼之欲出.它的建立,将会使包括林业生态、社会效益的公共性支出比例迅速上升,也会使林业在财政预算中具有独立地位,使林业发展的需要通过部门预算体现得更为明确,同时也可以大幅度增加财政对林业的支持,根本解决林业发展的资金需要问题,并保证国家资金支持的可靠性、稳定性.但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并非朝夕之事.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财政支付能力与林业发展需求仍将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要考虑客观现实,明确阶段性改革与发展任务,稳步推进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