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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出版的《雀山汉墓竹简(贰)》,整理注释水平很高,但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逐条辨析校订。《将失》篇"兵之前行后行之兵"句,后一"兵"字当属下读,"兵不参齐于阵前"指士卒不能够整齐排列于阵前;"忧"当通假为"优",意为充足、富裕,与《孙子·虚实》篇意思相近;《四伐》篇整理者释为"五"之字应释为"王",本篇核心词是"行四伐",与"五行"无关。《文王问太公》篇整理者释为"与"之字应释为"兴","天地弗能兴"、"天地弗能废"相对为文。《三十时》篇简1739整理者缺释,或认为当是"蜂"之讹字的那个字,其实应释为"蜼",读为"虺",是一种毒蛇。《三十时》篇简1820整理者释为"妇女"的"妇"字,从图版看只剩左边的"女"字旁,结合本篇上下文看,疑本应为"嫁"字,"嫁女"一词本篇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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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北宋元丰改制前,由于三省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宰相机构,所以自唐以来行使封驳权的门下省给事中已经没有封驳的职权。宋太宗淳化时期为了加强对政令决策的审覆,设立知给事中事,赋予封驳“未便”制敕的权力。之后,太宗又将知给事中事的封驳权划隶掌管国家政令传达的机构——通进台司,强化了封驳权行使的力度,使通进台司成为独立于二府的国家正式机构,在中枢政务决策与政令颁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直至神宗元丰改制,作为整体的通进台司方被罢废。

  • 标签: 北宋 通进银台司 中枢决策 封驳权
  • 简介:明史学界一般认为,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侵夺,卫所军饷、宗室廪禄开支的增大和宝钞的贬值是造成地方政府公费转嫁给里甲人户承担的原因。其实地方存留粮除用来支付官员俸禄、儒学师生廪给和孤铎口粮之外,主要用于卫所军的备用粮,并不负担地方政府的公费开支。因此,使用地方存留粮补足屯田子粒的缺额,不但有据可依,而且与地方公费不足用的问题之间也无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各项公费支出使用的“官钱粮”其实专指存留钱钞,所以明前期持续的宝钞贬值是造成公费转嫁的直接原因。里甲人户最初以“甲首钱”的名目负担各项公费支出,随着地方财政用量的增大,最终在正德时期形成了正式的“杂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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