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近代历史时期,国家羸弱受西方帝国侵蚀,原有的道德法律化中华法系受到极大地冲击和破坏,同时中国法律开始向西方法律体系转变,然而西方法律体系与我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存在着巨大冲突。在我国日益强大的今天,实现法制现代化、德治法治协同发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特色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道德法律化传承与中国法制现代化融合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希望促进我国现代化法治社会的早日实现。
简介:本文采用社会几何学的研究视角,提出一个理解法律系统之整体形态的社会学理论分析框架,并由此将当代中国法律系统的基本社会形态概括为十六个字:内圆外方、三位一体、二元对立、法政合一。其中“内圆外方”是中国法律系统的社会结构,“三位一体”是其运作方式,“二元对立”是其价值观冲突,“法政合一”是其文化核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充分认识到法律系统内部种种矛盾与冲突的不可调和性,并试图用一种社会互动而非社会整合的眼光来审视其基本形态与变化过程。本文既是对当代中国法律系统整体形态的一次社会学分析,又是法律社会学理论创新的一次尝试,为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在立法、司法、法律职业、纠纷解决等方面的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在理论层面彼此对话和整合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