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的谈判背景和制定过程的理解,比较研究ACTA和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的不同规定,用公共政策的方法分析发达国家积极推进超TRIPs知识产权保护背后的考量,进一步思考中国的立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应对。
简介:作为GATT基石的最惠国待遇第一次被纳入知识产权多边条约——TRIPS协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方面的MFN待遇例外各不相同。TRIPS最惠国待遇例外对所有成员采取一致的原则,其第4条(a)项例外之基础在于司法协助协定的双边性质。(d)项的豁免不能扩大适用于1995年1月1日后对这些条约的修订。"对其他成员之国民不构成随意的或不公平的歧视"的含义是:这些协定的制定旨在对知识产权标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没有通知TRIPS理事会的条约将不能从豁免中获益,而不管其最终是否符合第4.4条所确立的两个其他条件。WTO对迟延的通知并无明确禁令。通知的效力既涵盖过去又包括将来。第5条涵盖了1995年1月1日后缔结的WIPO协定。鉴于WIPO的许多条约实际上具有混合性质,因此,在同一WIPO条约中,可能有的条款享有TRIPS第5条规定的豁免,而其他条款则并不享有该豁免。
简介: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或TRIPS协定)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它要求WTO所有成员承认并加强对包括医药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给发展中国家防治传染病计划带来许多困难。然而TRIPS协定同时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的需求,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对专利保护规定了许多例外或限制。这些知识产权的例外和限制就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获得专利药品的选择途径,包括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和第TRIPS第30条规定的专利权“有限例外”。本文意图通过对这些选择途径进行分析,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找出这些条款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
简介:众所周知,WTO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启动以来步履维艰,时至今日依然处于困境之中。本文将不同的学术观点统合在国际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下,对多哈回合困境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对WTO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前景进行了展望。本文认为,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美国实力的相对衰落和全球霸权的不断式微,其对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提供能力下降,提供意愿降低,是多哈回合谈判陷于困境的主要原因。此外,GATT/WTO在公平性问题上存在过多历史“欠账”,以及区域性贸易公共产品兴起的冲击,也是重要原因。但是,WTO并不会走向所谓“死亡”,当前国际贸易公共产品提供模式,已从传统的单一霸权模式转变为二元混合模式。WTO必须适应形势发展,进行体制机制改革以提高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而中国应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参与和主导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提供,推动多哈回合取得进展并最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