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和发达国家国际投资交互性不断增强,涉及东道国公共利益的争端更需重视,但ICSID仲裁存在偏向于维护投资者利益问题。通过ICSID法律适用保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经常出现条款模糊,缺乏具体化规定的情况,难以选择法律适用,导致不能结合情况正确适用东道国国内法。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对于违背合同类案件和违背BIT类案件因援引依据的不同,法律适用也不同。违背合同类案件应增强国内法的适用,并积极补正国内法规;违背BIT类案件则应该在缔约过程中加以限制,同时对ICSID仲裁范围进行限制以防权力滥用,才能全面维护东道国公共利益。
简介:本文通过在CopelandandTaylor一般均衡理论框架引入国际资本流动,理论考察了外资进入对东道国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影响。研究表明外资进入的环境影响取决于东道国的环境管理政策类型、外资企业的部门流向与产业分布,以及东道国本土企业的治污技术学习能力。具体而言,外资进入东道国污染密集型部门时必然会带来污染排放的增加;当外资进入清洁型部门时,在环境政策外生时东道国污染变化是不确定的,在环境政策内生时污染排放则保持不变。本文研究也表明外资企业的治污技术外溢效应的重要性,发现外资进入带来了更为先进的治污技术、内资企业的治污技术学习效应都有利于抑制东道国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