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5年2月9日财政部颁发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就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作了详细规定,它是我国关于会计报表合并问题的第一个正式官方文件。本文试就合并会计报表与个别会计报表的不同之处作一简要比较,以加深对合并报表的理解。首先必须明确,合并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的会计报表;个别会计报表是由个别企业编制的,反映个别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变动的会计报表。两者之问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如下六个方面:一、编表主体不同编制会计报表必须首先明确报表意欲反映的范围,即要确定会计报表的主体。主体不同,会计报表亦异。众所周知,个别会计报表反映的是单个的
简介:近些年来,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发现一些企业的会计核算普遍存在着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随意改变对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表等问题.笔者认为,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对以下几个账户必须列作审计重点,万不可忽视:(一)待摊费用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且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而有的企业把待摊费用账户视为平衡企业利润的“调节器”,任意改变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