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一、依法治国需要强有力的执法机关,但不能把执法主体误认为是治国主体。我国人口众多,地域之间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建设很不平衡,依法治国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来推行,法律要靠执法机关来组织实施。这样一来,有的执法机关和有些执法人员自觉不自觉地把执法主体误认为是治国主体,在部分群众中也产生了这种错觉。这实际上把人民群众放在了管理的对象、执法的对象、治理的对象的位置上,忘记了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执法机关的执法权来自人民,受
简介:邓小平法制思想的五个基本点一、保障论。法制建设保障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是邓小平同志考察法制的基本出发点。1986年,针对当时经济建设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而经济犯罪活动以及腐败现象不断增多,社会治安状况令人担忧的情况,明确提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两手抓"的思想深刻地揭示了法制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保障促进作用和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二、稳定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稳定是中国发展经济和加强民主与法制的客观要求。为此,他提出了维护社会
简介:特定问题调查权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刚性职权。依法启动和运用这项权力,是转变人大监督工作弱化局面、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所必要和急需的条件。从现实来看,特定问题调查权的行使还跟不上人大监督的实践需求。忽视这项权力的功能,已成为人大监督制度之软肋。如何在现有法律条文的框架内,在监督实践中有效启动、行使特定问题调查权,考验着地方各级人大及工作者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应从纠正对特定问题调查权的认识偏差、完善和细化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准确界定特定问题的范围、明确调查权限和时限、增强特定问题调查的公开性和实效性、完善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机制等方面,构建起完善的特定问题调查制度。
简介:在立法工作上紧扣地方发展特色,彰显民意;在监督工作上把握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在代表工作上切合民生民愿,充分履职……芜湖市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扎实行使权力,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他们向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和实质'讲看齐',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见行动',着力创新机制举措,努力实现人大工作新发展,在推动地方发展乃至美好安徽建设上不懈前行。
简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是人民民主。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直接与基层民主相联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基层民主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民主建设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有待引导、基层民主和地方人大制度联系的密切程度不够、对基层民主及其权力机关认识具有片面性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地方人大制度的建设,也直接影响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质量和效能。因此,我国人大制度特别是地方人大制度建设,必须重视和加强基层民主的建设,完善人大对人民负责的机制建设,提高基层人民代表的政治质量,充分创造条件,扩大基层民主的范围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