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经济行政法是调整跨国经济行政关系的国际、国内公法规范与原则的总和,换言之,国际经济行政法是政府规制市场的国际协调法。权利平等保护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分别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体现了国际经济行政法中的公平正义价值。从法理基础看,这两项原则既是理性精神的反映,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必然要求,以及长期法律实践的结果,它对国际经济行政法领域提出了全新的标准。从实在法角度考察权利平等保护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在国际经济行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主要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反补贴制度,WTO对国内程序法的要求及WTO争端解决机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旨在从形式的平等过渡到实质的平等,建立平等互利基础上的国际经济法治与宪政规则。
简介:摘要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对于法律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尤其在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关注上更甚。对于民法来说,它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其他法律不同,是平等与自由。这也是人们格外关注民法的原因,因为在人们思想更加开放进步的今天,对自由与平等的普遍要求与向往。在民法中平等价值的实现是独立法律人格能够被承认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民事主体也就人们能够在平等地位下进行民事活动的开展和财产的合法获取的重要条件之一。纵观古今,人们对于平等和独立人格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从奴隶社会进化到现在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最好的体现。所以此次就民法中的平等原则和独立人格做出浅论,以助人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