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古有"酒香不怕巷子深"之说,而今天充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甚至于街头巷尾的各色各样的广告宣传似乎早已无声地宣告了这一古训的不再。我们可以听到、看到陌生的、新开发出的产品广告,要到处可见早被公认为名牌产品的宣传。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想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科技的发达令生产高速发展,产品样式多、更新快,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二尾人们面临纷繁的商品世界,无法逐一深谙其品性,只有更多地依靠广告宣传来进行判断和选择。当古老的酒香已不再是独出一家,人们怎样循着弥漫的香气独独走进你这条深巷呢?这深巷酒香与而今的广告大战恰恰演绎着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偶阎一则真实的故事:一调研组到我省某酒厂,问:"怎么看
简介:互联网搜索引擎业务的发展对商标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其中带来的一个热点问题就是搜索引擎公司涉嫌关键词检索广告商标侵权。广告发布者从搜索引擎商那里购买包括商标名称在内的词语供网络用户检索,并弹出自己产品或者服务的广告,这就引发了商标权的保护问题及搜索引擎商的商标侵权责任问题。大多数美国法院认为购买商标作为检索的关键词构成商标的商业使用,这种行为也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消费者在网络上检索这些商标关键词时,有可能认为是获得了商标权人的授权或者是搜索的结果与商标权人有利害关系。尽管如此,美国法院迄今为止还没有判决此种行为构成商标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