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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众所周知,我国行政诉讼法只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是我国司法审查的对象的问题,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但多数派认为,人民法院不能也无权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但是,司法机关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模式极大地束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为了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建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 标签: 司法审查制度 抽象行政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模式 行政诉讼法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有必要性;构想先对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 简介:相对人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诉讼,尽管原告起诉时针对被告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了审查要求,法院不仅审查法律规定的可审查的行政行为

  • 标签: 审查抽象 抽象行政 法院审查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为此,本文提出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探讨。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监督机制
  • 简介: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既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正确构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应当作为促进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的制度方案加以实施,由此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平衡。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之中,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等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学理基础入手,分析了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几点标准。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制度 审查标准 学理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我国的法律审查和解释体制相悖,也与我国当下的权力结构及其目标不相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代表了党的主张、意志和国家政策,司法审查会遇到正当性和现实性的阻碍。贸然推动静悄悄的宪法革命,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反而会影响进一步的改革。考虑到我国"弱法院"的事实以及法院的使命和任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并不能实现它的目标。法院和法官的能力和素质也不能保证司法审查的权力运用良好、实现目标,同时不被滥用。司法过度政治化是这种主张带给法院的不可承受之重。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权力结构 弱法院 司法政治化
  • 简介: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目前仅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定范围内存在.应通过修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对行政机关提供的、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任何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能否作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行政诉讼 中国 西方国家 审查原则
  • 简介:随着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一直排斥在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能否纳入司法审查的问题日益凸显,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来看,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都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从法理上来说,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范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完善司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来制定。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法理基础 司法审查 行政诉讼
  • 简介:我国法院的行政规范审查权限是其审判权在行政审判中的衍化形式。受审判权的性质及其对其他国家权力的间接监督所限,法院无权直接抽象审查行政规范,也无权审查行政规范的适当性、无从审查缺少上位法依据的行政规范。但基于审判权的应有权限,法院不仅有权审查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也有权审查依据上位法制定的一般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这种审查权至少由提出疑问权、作出判断权、选择适用权与评述权构成。

  • 标签: 法院 审判权 行政规范 合法性 审查权限
  • 简介:加强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模糊认识;准确理解规定,拓宽备审范围;健全备审机制,严明备审责任;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备审能力。

  • 标签: 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审查机制
  • 简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律监督职权,也是监督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方式之一,是新形势下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处理好备案与审查的关系。备

  • 标签: 依法开展 开展规范性 文件备案审查
  • 简介:作为对学界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呼吁的回应,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第53条、64条建立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提起形式上的附带性、审查范围的限定性以及处理结果的谦抑性。整体而言,新法所确立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只是行政法学界所主张的不同方案的各自保守一面的集合。保守立场下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存在以下不足:附带审查的形式不利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审查范围排除规章,造成"隐性"审查与"显性"审查的冲突;法院独立处分权限的缺位使得该违法规范性文件司法监督的"事倍功半"。故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重构,实现由保守向开放的跨越:第一,形式上由附带审查到直接审查;第二,审查范围上由仅限部分规范性文件到包括规章及所有规范性文件;第三,处理结果上赋予法院独立处分权限。通过以上改革方向的明确,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运行制度进行具体构建,从而最终形成一种理想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附带审查 抽象行政行为 规范性文件
  • 简介:规范性文件审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一职责是"五四"宪法赋予的,现行的"八二宪法"重新予以了规定。可谓是一个"老职责"。但对这一"老职责",就全国人大系统看,履行得并不普遍,工作效果也不理想。

  • 标签: 人大系统 审查内容 特定多数 人大立法 立法体制 备案审查
  •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市有关办法的规定,昌图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县政府和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制定《昌图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颁布了可操作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规定备案审查内容、程序和时间。将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的决定、命令、

  • 标签: 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审查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大常委会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印发,标志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 标签: 刑事申诉案件 审查工作 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 程序规定
  • 简介: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审查强度,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标准的争议。附带审查制度应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合法性审查基本内容包括权限合法性、内容合法性与程序合法性。

  • 标签: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司法审查 审查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