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捕诉一体”是检察权运行的新模式,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基础。但在重罪案件中,由于现行法规制约和基层公安侦办重罪案件之审级限制等,该模式的落实存在困难,质效“红利”无法释放。目前,重罪案件“捕诉一体”的运行模式中,同步审查模式最具有现实基础和可行性,虽也存在难以保障案件准确及时上报、权力主体的多元影响责任承担等不足,但可通过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建设、协调完善公安内部侦办机制等多种措施予以完善。长远来看,理想治本之策乃是适时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同级移送的规定,从根本上推动“捕诉一体”的贯彻实施。
简介:摘 要:自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捕诉合一模式已运行一年有余,其利弊一度引起司法理论和实务界的激烈讨论。本文拟针对捕诉合一制度对检察机关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的影响以及需要调适之处,浅析检察机关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之路径。
简介: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诉讼的各个阶段。对于所有刑事案件都具有适用性,只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就有机会从宽处理,那么重罪案件也有机会从宽处理。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在实践中重罪案件的适用却较少,主要原因是缺乏制度上的规范、制定设立的目的与现实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从宽的标准不好把握。因此在重罪案件的处理上,需要办案人员树立科学的适用意识,综合考虑是否适用以及怎样适用的问题。在适用该制度时,启动前置条件,确保制度的适用可以起到积极的效果并具有规范性。对适用的程序、标准进行规范和完善,使制度的执行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简介:“捕诉合一”是指刑事诉讼中由承办检察官承担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当前我国在理论和实务上存在着“捕诉合一”和“捕诉分离”之争,采取何种模式对我国检察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都有重大影响。“捕诉合一”虽然也有提高办案效率等一些优点,但“捕诉合一”不符合正当程序原则,也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改革路向不相吻合,会引发诸多问题。除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特殊类型案件外,不应实行“捕诉合一”。为贯彻“捕诉分离”原则,应当强化审查逮捕制度的司法属性。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应当由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检察官办理,程序应当司法化,对不服逮捕决定者应当建立规范化的救济程序制度。
简介:摘要捕诉合一制度,是相对捕诉分离而言的,是指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捕诉合一制度是为了避免现行捕诉分离制度的弊端而提出来的,建立捕诉合一制度可以提高起诉调控、引导侦查能力,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提高侦查效率、明确责任,有利于发挥现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的优势,使现行刑事追诉机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最终为建立审判中心、控诉平等的诉讼机制奠定基础。
简介:摘 要:捕诉一体制度落实至今已一年有余,改革的必然性将机制的弹性发挥至最大,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权力的合一并不是司法机关之间的调整,而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虽然如此,权力集中于单个机关转变为单个主体,使两项权力更具联动性的同时审查的标准难以区分,进而影响司法人员不同阶段履职的准确度。因此,在捕诉一体制度下,审查批捕中案件事实有主次之分,批捕审查可能忽视的次要事实在起诉审查中应当作为防止错案的关键;除此,批捕审查中对人身危险性的评估,为避免审查人员受起诉压力的制约,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简介:摘要随着人类城市化文明的推进,动物的生存环境受到了影响,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作品通过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人对动物的驯化、异化等角度表达了自己对生态的关注和忧虑,在探寻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的21世纪,对天性喜欢亲近动物的少年儿童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生态普及和教育意义。
简介: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后转为逮捕这一措施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系列问题,包括:平衡强制措施适用的比例原则与确保诉讼可控性之间的关系不明确、难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有违程序正义的要求、导致转捕的滥用以及可能出现审前羁押期限超过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期或者"刑期倒挂"的情形等。应当坚持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作为转捕的基本前提、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建立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取保候审制度、完善各项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形成合理的强制措施体系、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联动"办案机制等来解决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