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摘要】“”是检察权运行的新模式,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基础。但在重罪中,由于现行法规制约基层公安侦办重罪之审级限制等,该模式的落实存在困难,质效“红利”无法释放。目前,重罪”的运行模式中,同步审查模式最具有现实基础可行性,虽也存在难以保障案件准确及时上报、权力主体的多元影响责任承担等不足,但可通过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建设、协调完善公安内部侦办机制等多种措施予以完善。长远来看,理想治本之策乃是适时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同级移送的规定,从根本上推动“”的贯彻实施。

  • 标签: 捕诉一体  重罪案件  问题和原因  有效应对         
  • 简介:摘 要:自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模式已运行年有余,其利弊度引起司法理论实务界的激烈讨论。本文拟针对制度对检察机关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的影响以及需要调适之处,浅析检察机关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之路径。

  • 标签: 侦查监督 捕诉合一 优化路径
  • 简介: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诉讼的各个阶段。对于所有刑事案件都具有适用性,只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就有机会从宽处理,那么重罪也有机会从宽处理。但“可以”适用不是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在实践中重罪的适用却较少,主要原因是缺乏制度上的规范、制定设立的目的与现实存在着定的矛盾,从宽的标准不好把握。因此在重罪的处理上,需要办案人员树立科学的适用意识,综合考虑是否适用以及怎样适用的问题。在适用该制度时,启动前置条件,确保制度的适用可以起到积极的效果并具有规范性。对适用的程序、标准进行规范完善,使制度的执行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 标签: 重罪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 从宽标准
  • 简介:摘要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要求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审查职权来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审查职能的作用越发凸显。本文在分析了下检察机关审查职能的困境,进而以“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为导向提出些保障措施。

  • 标签: 审查逮捕 实质审查 标准混同
  • 简介:摘要:自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然而目前对于重罪的适用仍采取保守态度。本文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中的适用为切入点,对重罪适用该制度持肯定态度。从制度障碍现实障碍的角度具体分析我国重罪面临的适用问题。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统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中的适用。

  • 标签: 重罪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司法适用
  • 简介:司法实践中对于轻罪案进行刑事和解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对于重罪能否进行刑事和解,则存在不同的声音。有必要对重罪能否适用刑事和解进行本土文化的考察。我国古代社会严格禁止重罪刑事和解,民众的报复思想较重,这决定了重罪的刑事和解较难在我国开展。但是,在我国当前犯罪被害人急需物质赔偿的情况下,开展重罪刑事和解有着积极的意义,也不必然导致"以钱买刑"。世界各国刑事和解的实践也表明,重罪的刑事和解正在逐步展开。

  • 标签: 刑事和解 文化解释 重罪
  • 简介:摘要近日来,“”(即同承办人既负责案件的批捕又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的问题,引起理论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对赞同者有之,但反对者亦有之,更有学者发出“‘’的改革将是条危险的抉择”的危言。为了彻底打消这顾虑,笔者认为有必要深入研究“”的内在价值及其重要意义,才能从理念上增强认同。

  • 标签: 捕诉合一 办案质量 办案效率
  • 简介:摘要:“”从形式上看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但实质上检察官对逮捕与起诉权力行使的合对刑事辩护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方面,前辩护空间增大,控辩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另方面,在审查批捕阶段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增加,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空间压缩,律师辩护难度增加。因此,在“”模式下律师应当将辩护重心前移,积极主动与检察官沟通,提高自身专业化辩护能力。同时相关立法应当注重在审查逮捕环节对律师权利的保障,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阅卷权。

  • 标签: 捕诉合一 辩护权 知情权
  • 简介:”是指刑事诉讼中由承办检察官承担同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当前我国在理论实务上存在着“分离”之争,采取何种模式对我国检察制度刑事诉讼制度都有重大影响。“”虽然也有提高办案效率等些优点,但“”不符合正当程序原则,也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改革路向不相吻合,会引发诸多问题。除未成年人犯罪这特殊类型案件外,不应实行“”。为贯彻“分离”原则,应当强化审查逮捕制度的司法属性。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应当由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检察官办理,程序应当司法化,对不服逮捕决定者应当建立规范化的救济程序制度。

  • 标签: “捕诉合一” “捕诉分离” 正当程序原则 法律监督
  • 简介:机制,是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办案部门的同承办人员办理。虽然制度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这制度仍然有着许许多多、大大小小并且不可忽视的缺陷,需要不断改进完善,从关系的历史沿革中分析其模式以及变化,权衡机制的优点与缺陷,对机制的运行提出完善建议。

  • 标签: 捕诉合一 价值分析 调适
  • 简介:未成年人“、监、防”化工作模式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改革中的最新成果,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是这工作模式的开展前提,批捕、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四位是这工作模式的基本内容,符合对未成牟人保护化的要求、体现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理念、有利于未检工作的长远发展是这工作模式的价值所在。

  • 标签: 未成年人 捕诉监防 一体化 工作模式
  • 简介:摘要制度,是相对分离而言的,是指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制度是为了避免现行分离制度的弊端而提出来的,建立制度可以提高起诉调控、引导侦查能力,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提高侦查效率、明确责任,有利于发挥现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的优势,使现行刑事追诉机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最终为建立审判中心、控诉平等的诉讼机制奠定基础。

  • 标签: 捕诉合一,效率,公平,公正,控诉平等
  • 简介:在当前的刑事犯罪浪潮中涌动着股浊流,即系列犯罪.系列犯罪是由相互关联的若干宗犯罪构成的有机整体.它不仅量在扩张,而且质在恶化.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为了有效地防治系列犯罪,应当加强理论研究、加大防控力度、尽快建立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网络系统组织并案侦查.

  • 标签: 系列犯罪 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网络系统 并案侦查工作 犯罪构成 刑事犯罪 犯罪类型
  • 简介:FDI可能是区域化文献中已经讨论过的化动态效应个重要的催化剂,化协议的总效应由该国的经济活动在图1中各区域的分布、最初的贸易投资模式以及国内外企业的竞争力等决定,二、区域化的投资效应

  • 标签: 一体化投资 投资效应 效应问题
  • 简介:这里要分析的是区域化安排的投资效应以及这样的协议如何影响化区域中区内外的FDI流量,区域化可能会增加区域内的FDI流量,区域化组织的成立会增加区域外FDI流入

  • 标签: 一体化投资 投资效应 效应问题
  • 简介:摘 要:制度落实至今已年有余,改革的必然性将机制的弹性发挥至最大,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权力的合并不是司法机关之间的调整,而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虽然如此,权力集中于单个机关转变为单个主体,使两项权力更具联动性的同时审查的标准难以区分,进而影响司法人员不同阶段履职的准确度。因此,在制度下,审查批捕中案件事实有主次之分,批捕审查可能忽视的次要事实在起诉审查中应当作为防止错案的关键;除此,批捕审查中对人身危险性的评估,为避免审查人员受起诉压力的制约,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 标签: 捕诉一体改革 审查起诉 审查批捕
  • 简介:将批捕与起诉职能设在同部门,正在成为当前检察院内部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是影响检察制度发展的重要问题。然而,“”以强化引导侦查,密切侦关系为前提可能导致侦,从而使批捕丧失中立性,削弱侦查监督。“”不当拔高了逮捕证明标准,进步促使“够罪即到底”,还损害了审查起诉对逮捕案件的制约。为司法效率牺牲司法公正,得不偿失。未来,仍应当坚持检察院机构分离,并剥离批捕权的追诉职能,通过强化公诉部门直接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案件质量。

  • 标签: “捕诉合一” 引导侦查 诉讼效率 侦查监督
  • 简介:摘要随着人类城市化文明的推进,动物的生存环境受到了影响,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作品通过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人对动物的驯化、异化等角度表达了自己对生态的关注忧虑,在探寻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的21世纪,对天性喜欢亲近动物的少年儿童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生态普及教育意义。

  • 标签: 沈石溪动物生态教育
  • 简介: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后转为逮捕这措施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系列问题,包括:平衡强制措施适用的比例原则与确保诉讼可控性之间的关系不明确、难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有违程序正义的要求、导致转的滥用以及可能出现审前羁押期限超过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期或者"刑期倒挂"的情形等。应当坚持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作为转的基本前提、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建立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取保候审制度、完善各项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形成合理的强制措施体系、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联动"办案机制等来解决实践问题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转捕 程序正义 社会危险性证明 羁押必要性审查
  • 简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究竟应当分离还是合,这不只是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职权配置之争,更关乎检察制度的发展法治正义的实现,需要加以认真思考抉择。确实具有超越于分离的些功利性价值,但是更为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使其获得法理上的正当性基础。对此,应当在实体上强化对逮捕的指引,在程序上,为逮捕设计合议办案与权利救济机制。

  • 标签: 捕诉分离 捕诉合一 检察制度 逮捕 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