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数字经济在农业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数字经济通过信息化、物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电子商务和金融创新等手段,为农业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它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改善农民收入,同时也帮助解决农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简介:摘要:本文介绍了日本数字农业发展情况,概述日本利用数字技术推广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技术扩张,通过数字农业实现可持续生产,提供可传承的经营模式和数据沉淀的情况。以期对我国乡村振兴和特色农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借鉴和参考。
简介:农业刻上了数字化的烙印,数字化也给农业法提出了要求。农业数字化需要法律框架,为所有参与人提供法的安定性,在不同主体的冲突利益间达致适当的平衡。农业数字化中的法律工具有合同法、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本文探讨法律在农业数字化中扮演的两个角色,作为对自由数据交易的限制的法律和保障数据交易经济利益的法律。针对第一种角色,数据保护和知识产权法提供的保护首当其冲。而在第二种角色中,数据上的所有权、合同法、责任法呼之欲出。面对既有制度的法律漏洞,如责任法上的空白和企业数据保护的不足,欧盟层面的立法者应当弥补法律漏洞,不能怠于作为,将责任转嫁给法官造法。另外,合同法上的路径或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灵活的路径。
简介:现在,网上购物,远程医疗、远程教育、服务窗口电子化等,已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打上了“数字化”烙印。科技部、建设部等部门也正在极力推进中国“数字城市”的建设进程,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在数字化浪潮中都不愿驻足观望,落后于人。沪、穗、深笑傲“数字江湖”。北京在中关村点燃“火炬”,城市成了信息化的主战场,但农村却几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然而农村更需要信息。农民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东奔西走摸行情,钻天入地找信息”。便是对信息需求的真实写照。市场变化太快,政策指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由于信息传递手段落后,常常是信息到了农民手中却早已成了“马后炮”,于是秋去冬来“有心栽花,花却不开”,“样本田”常成了“伤心田”,眼下,我国加入WTO,首先受到冲击的便是基础薄弱的中国农民,他们面临的将是国际性的市场竞争,到时不仅要求他们能盯住本地市场,还要关注全国市场、关注国际大市场,如何能盯住本地市场进而融入国际大市场,把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销出去,把先进的科技信息引进来,就不得不考虑在农村建立“数字平台”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