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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08年第90号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国别配额)分别为2.5万吨和450吨。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2009年为国别配额实施第一年,为保证国别配额顺利实施,特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 标签: 进口羊毛 新西兰 配额 国别 关税 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