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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权威至上是法治的必要要素。法律权威构成要素包括法律的国家性、责任性、强制性和普适性、利导性、程序性。法律权威要从主体、客体和法律实践中介三者的相互作用中去树立。主体应是具有法律信仰的主体,客体应是具有良好内在品性的法律,科学、自治的法律运行机制是树立法律权威的桥梁。

  • 标签: 法律权威 法律信仰 法律自治
  • 简介: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现,法律权威的实现过程中遇到的首要命题,就是政治权威法律权威是否和谐的问题.当前我国政治权威法律权威和谐问题研究的方向应该在于:分析现实中二者的不和谐因素,排除这些不一致的因素,由不和谐走向和谐.本文通过对党的权威法律权威、党的政策的权威法律权威的比较分析,认为党的权威法律权威不能用谁大谁小一言概之,作为法治权威的构成要素,二者既要结构合理,又要功能互惠;一方面要明确政策对立法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在法律的实施中,政策的指导作用有一定的法律限度.

  • 标签: 政党权威 法律权威 法治 政策
  • 简介:无疑,法律必须具有权威性,它要求公民必须服从法律并遵守法律判决。但问题是:公民是否因此必须放弃对法律的批判或反思的自由?法律权威性来自何处?柏拉图在《申辩》和《克里托》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在他看来,法律权威性来自于其负载的正义,对法律权威的服从以正义为前提条件;当法律与正义的道德原则相悖的时候,正义实施独一无二的统治权。于是,关于法律及其权威,个人应反思性地敬重,这一反思性的态度拒斥任何形式的顺从主义。在面对法律权威的时候,我们必须首先自问:它正义吗?理性地追问坚持正义的终极权威性。倘使法律及其判决值得遵从,那么它必定是正义的。柏拉图式的原则遵奉这一认识:只服从正义的权威,不服从不义的法律和命令,尽管它们可能合法。柏拉图主张,一个人应依照自己对正义的理性思考决定自己的行动,去做他的理性告诉他是正确的事情。这样才能在遵从与不服从之间维系一定的张力,这种张力正是法律与社会进步的源泉。一味地服从法律而放弃个体的理性判断乃奴性的表现,而桀骜不驯则会滑向无政府主义而使社会陷入混乱。如何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苏格拉底在临终时刻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 标签: 法律权威 正义 遵从 批判 反思性敬重
  • 简介:三.法治所要求的法律权威显而易见,人们对法律、对法治的需要,法律权威于法治有何意义

  • 标签: 法律权威 法治法律 浅论法治
  • 简介:政府权威是指政府组织系统在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过程中统合政府内部与外部的威望与力量,是政府开展行政活动的影响力,无政府主义和发权威主义者宣扬个人绝对自由,反对一切权威。他们认为权威和自治是绝对对立的,把权威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只要自治而反对权威。绝对权威论者把权威绝对化,超越时代和历史条件提倡对权威的盲目服从和偶像崇拜。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所谓权威是指使人信从的力量和威望,是在社会生活中靠人们所公认的威望和影响而形成的支配力量。权威产生于人们组织起来进行联合活动的客观需要,它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条件。马克思说:“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个“指挥的意志”就是权威。没有权威,任何一个社会要保证生产连续不间断地进行,社会秩序正常运转,都是不可能的。随着生产过程日益社会化,人们交往活动日益扩大,权威就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权威的表现形式和作用范围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在人类的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集体劳动和共同生活,形成最早的氏族酋长的权威。这种权威并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取决于他们所代表的阶级的历史地位。被剥削、被统治阶级为了自身的解放,集中本阶级的意志形成了革命的权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威信即权威,把整个阶级和广大人民团结成为统一的战斗力量,去摧毁旧世界,建设新社会。在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权威日益体现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生活的管理和发展社会生产的组织领导�

  • 标签: 政府权威 公务人员 行政人员 行政体制 执法体制 立法质量
  • 简介:三.法治所要求的法律权威显而易见,人们对法律、对法治的需要,法律权威于法治有何意义

  • 标签: 探讨浅 法律权威 法治法律
  • 简介:法律权威实现是一个“过程化”,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西方历史上,法律权威得到观念上认同,宗教上的说教,制度上的设计,因此法律在社会中始终处于“中立的权威地位”。在中国,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使法律湮没于道德之中,而单一的中央集权制度下法律只能成为政治统治的工具,并由此异化为“人治”意义上的权威。通过历史的比较考察,法律权威实现所要考虑的因素是:观念上的认同,制度上的设计,多因素的综合。

  • 标签: 法律权威实现 历史演进 中西比较
  • 简介:法律权威观是邓小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邓小平精辟地论述了树立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以及党的领导与法的关系。在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问题上,他阐述了必须确立法治为根本的治国方略,反对夸大个人权威,反对人治,制约权力,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等观点。在党的领导与法的关系问题上,他明确提出一方面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另一方面党又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

  • 标签: 法律权威 个人权威 权力 党的领导
  • 简介: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树立法律权威。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惩各类犯罪分子,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严格管理城中村和出租屋,不断研究和解决新的社会矛盾,并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 标签: 法律 权威 社会 稳定
  • 简介:我国目前法律权威的缺失已成为培育良好公民法律意识的最大障碍,国家在法制合理性上的问题是其明显的表征.要通过法治力量来培育良好公民法律意识的当务之急在于推行立法和执法的合理性,以消解法律的局限性、滞后性和疲软性而增强法律的神圣性、权威性和必行性,为良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石.本文结合商业贿赂的问题谈谈法律权威对于培育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

  • 标签: 法律权威 商业贿赂 法律意识
  • 简介:法律能否主张权威?这既是法哲学思考的核心命题之一,也是政治哲学中的难题。本文通过深入当代西方实践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语境中,借助分析与规范的方法,以行动与理由的解释核心,阐释权威概念的哲学内涵。借助法哲学家拉兹给出的权威的服务观念,证明法律能够主张正当权威,但是法律权威并不是道德性权威法律权威性并不能产生服从法律的一般性的道德理由,因此不存在服从法律的一般义务。本文试图通过以法律权威的探讨为主线,借助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对国家与法律的含义做出规范性的解释,来廓清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中的权威难题。

  • 标签: 权威 法律权威 政治义务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再次对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问题进行阐述,充分体现了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重要性。但受传统法律思想的影响,我国部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执法方式和执法程序依然存在违法现象,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问题比较突出,这都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宪法法律权威的树立。对此,必须转变思想,完善立法,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改革,使宪法法律权威在公民心中真正得以树立。

  • 标签: 宪法法律权威 维护 助推 法治中国
  • 简介:在中国的宪政结构中,检察权是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担负着保障宪法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功能.但在实践中,中国检察权主要是一种公诉权,人们以西方公诉权来理解和运作中国检察制度,使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功能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当人们用法律监督权来理解和实践中国检察权的时候,发现与法律监督相适应的规范和机制严重缺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法律监督权的中国检察制度缺乏理论和实践的支持.因此,全面厘正和恢复中国检察权的宪法精神,建立科学的法律监督权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形成法律监督的运行机制,不仅是中国检察制度建设的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和实施宪法,确立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 标签: 控权 司法权 检察权 法律监督
  • 简介:树立和维护法律至上权威,是贯穿于法治化过程的一根主线,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极大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最基本要求之一.

  • 标签: 法律 权威 尊严 社会主义 中国
  • 简介:法律行为,特别是司法行为的符号与仪式要素,使得其具有强烈的戏剧化特征,这种戏剧化特征服务于法律需要拥有权威这一本质要求。法律权威基于人们的服从,除了摄于强制的服从外,人们的自愿服从由何而来呢?这需要人们将法律权威的指令内在化。有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认为,这种内在化需要得到法律信仰的支撑,并且,法律戏剧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这种信仰。本文将指出,以唤起法律信仰为目的的戏剧化并不适合以祛魅为特征的现代法制,对信仰的追求应当转向对信任的追求,在中国情境之下,信任对法律权威的建构尤其重要。为此,本文以拟剧论为工具,通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共融,对笔者称之为"神话剧"和"生活剧"的两种不同的戏剧化形式及其代表的司法模型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后者更有利于建构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权威

  • 标签: 法律权威 法律戏剧化 法律信仰 信任 司法模型
  • 简介:法律哲学中,拉兹为法律理论引入了权威概念并推进了对权威一般理论的研究。实践权威不仅为理性行动者提供一阶理由,而且也为他们提供不按照某些其他理由行动的二阶理由,也就是内容独立的排他性理由。排他性理由不是加入到行动者之行动中的一阶普通理由,而是要排除或取代所有的一阶理由。拉兹认为,法律要么主张它拥有合法权威,要么被认为拥有合法权威。如果主张权威法律性质的一部分,那么法律必须有能力拥有权威。论文接着论证了拉兹在权威法律之间建立了概念上的关联并分析了这一判断之中的"必然性"、"主张"以及"概念的"等几个关键词。

  • 标签: 权威 排他性理由 实践哲学
  • 简介: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着良好社会秩序的社会。为了建立文明有序的社会,必须综合运用法律、道德、宗教这三种主要手段。他们互相配合和补充,有机地组成为社会规范体系,调整人们各个方面的社会行为,最终实现维护政治稳定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的目的。

  • 标签: 社会和谐 法律 道德 宗教
  • 简介:【摘要】古往今来,由暴力达成的休战协议终究都是临时性、暂时的,并且从权力的利益的角度来说它不能安抚任何一方,一旦这些问题在政治上或权威上得不到根本解决,那么执掌权威的人就此暂停休战的决议就会转向依靠需要转向依靠他们所遵从的道德来遏止,道德是社会的必需品,工业活动拥有自身存在的理由,可以适应许多需要,但却不是道德上的需要。并且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与发展,文明都不再是道德的需要,而是社会发展或交换的需要。本文主要论述的是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下道德、法律权威之间的关系。

  • 标签: 社会分工 优胜劣汰 法律 道德
  • 简介:摘要:本文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与维护法律权威的关系问题,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与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遇到的突出的问题;制约依法治国的原因分析;要突破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困局,必须在维护法律权威上下功夫。唯其如此,才能使全面依法治国真正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 标签: 全面依法治国   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