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语音的演变理论或原理的研究是历史语言学的一种基础研究,但一直缺乏深入和全面的探讨,主要是混淆了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差别,完全从语言内部和没有人的社会中去寻找语音发展演变的规律和原理。我们在语音演变研究中提倡以人为本和人文精神的研究方法,坚持社会规律是人自觉活动所体现的唯物主义法则,在语音演变的研究中,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即思维和认知的能力和方式,语言认知和应用的心理模式和心理基础,语言应用的能力和态度等这些与人有关的具体因素,认为人类语言中语音演变的原因、方式、过程和结果具有统一性和共同性,可以放在同一个理论框架中来解释和说明。客观上不存在连续式和叠置式音变,也不存在独立的扩散式音变。
简介:【摘要】逻辑知识几乎都是潜在地转化为思维方式在法学中得以运用,很少明确地将一逻辑规律作为论辩之理由进行运用。本文介绍一种较有影响的逻辑理论“类型—分层”理论,并尝试论述其在法律中的运用。并指出,虽然所有的逻辑法则都具有形式性和抽象性,但该理论在法学中的运用,却避免了此一弊端。【关键词】“类型—分层”自我指涉法律悖论独立性众所周知,自亚里士多德以降,系统的逻辑思维成了各个学科“科学”的基础之一。然而,逻辑本身在其发展的一开始及其过程中也遇到困难,最为显著的是各种悖论。为了克服这些涉及学科基石的困难,逻辑学家们针对具体的困难提出各种理论。为建立其数理逻辑,罗素需要解决一类形式逻辑悖论,为此,他提出了“类型-分层”理论。这一理论被证明,在逻辑学和数学领域具有相当的应用价值。对于破解法律推理中的许多困境,这一理论同样具有启发意义。虽然,自霍姆斯的《普通法》以来,“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