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水平显著提升的背景下,各大企业建设的步伐也在随之加快。企业的建设与发展在给人们带来诸多物质享受的同时,也给自然环境带来了重大的危害,但是,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环境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作为生态环境的保护神——生态林业,其建设则成为大家所关注的焦点和重心。生态林业的建设发展不仅能起到保护环境之目的,还可以让人们在紧张的生活之余心情得到片刻放松,享受大自然。基于此,文章围绕生态林业展开以下几点探讨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林业建设,整个结构既要稳定又要呈现多样化,适当增加植树造林的面积,实现环境保护的规划等几点展开研究。
简介:生态补偿包括国家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保证政府提供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包括对因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需要而受到损失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公正的补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必须贯彻一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补偿观。就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运作而言,其现实可行的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导型。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税收以生态受益者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经济行为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为征收标准;土地资源公益征收性质的生态补偿应当贯彻以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征收前为补偿标准,其补偿范围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并予以救济的维生上的财产性不利益和非财产性不利益。
简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摒弃过去片面关注经济增长而不顾资源环境状况的发展思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落实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就是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这就需要生态补偿制度来调和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对立矛盾。我国目前尚缺乏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导致面对矿业开发中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束手无策。本文针对矿产资源开发中产生生态环境问题的不同阶段提出构建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既包括对即将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防治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也包括对历史已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恢复的矿山开发生态环境国家补偿制度,针对新旧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统一的生态补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