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形态法定不应被理解为立法设定的企业形态标准应当是严格而封闭的。法定企业形态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企业形态的抽象概括。企业形态法定为法律对现实中不同形态企业的规范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形态的典型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以适应现实中众多不同形态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和众多不同投资者合理的现实需要,从而鼓励投资。同时,立法应重视建构企业类型,以弥补作为概念的企业典型因具有抽象概括的性质而存在的不足。当现实中的某种企业形态有单独立法需要时,应该及时立法以创造新的法定企业形态。目前,我国以责任和组织化程度为标准划分的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企业形态立法过于概念化和封闭化,而适应不同合作社形态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
简介:摘要意识形态是随社会阶段的变化而变化,意识形态是能够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精神力量;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稳步向前发展,就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来保证;当前我国更需要有科学的符合国情的先进的意识形态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抓住坚定“四个自信”这个关键点来进行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唯“四个自信”是瞻的主流意识形态;坚定和增信“四个自信”首要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展示“四个自信”的深刻科学性,用发展的眼光丰富“四个自信”的内涵;要增强“四个自信”在社会意识形态中的引领作用,就要在全社会系统构建马克思主义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其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简介:《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蕴含着丰富的意识形态思想。这些思想本质上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高度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科学考察。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颠倒性和虚假性,揭示了其与德国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的本质联系。以此为逻辑前提,立足于唯物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对一系列重要问题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问题包括:意识形态的根源、本质及其生产机制,以及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建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些问题一一给予了历史唯物主义解答,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的确立奠定了重要的原理基础。不仅如此,浸透其中的唯物史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解决意识形态问题而言,仍然有着重要的时代价值。
简介: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明确强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新的表述与论断一方面指明“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新任务,另一方面更加鲜明地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政治自信。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关乎社会主义的旗帜、关乎社会主义的方向、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要深入研究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彰显的新变化,扎实地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本文就对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做了见到那的探讨,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简介:意识形态工作是政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一个政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取得了系列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要以新思想为引领,用更有效的思路和举措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