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WTO法没有明确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适用法律的范围,但是在WTO争端解决中,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仍缺乏充分的法理依据。适用于WTO成员方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并不当然构成WTO争端解决中可适用法律的一部分。DSU的有关条款,比如第7条和第11条,也排除了直接适用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可能性。DSU第7条限定专家组行使职权时必须适用WTO涵盖协定的有关规定,而DSU第11条仅提到客观评估“有关涵盖协定的适用性”,从而排除了非WTO国际法规则的“适用性”。在WTO争端解决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未被授权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但可以将其作为解释WTO涵盖协定的有用工具。
简介:直接适用的法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得以发展,并在中国理论、实践以及立法上也得到了发展,其发展的最新立法成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在看到直接运用的法在我国发展的同时,应进一步明确直接适用的法的内涵、性质、不足以及立法意义。
简介:关于凭单放货要求能否直接适用于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较大争议.就实体法而言,记名提单下的凭单放货要求只具有部分强制性,承运人在托运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向记名的收货人无单放货;就冲突法而言,该要求出于保护托运人利益的考虑,不满足作为直接适用的法判断标准的超越标准和公益标准;就比较法而言,虽然有人认为,与之适用情况相类似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应直接适用,但这是缔约国实施国际条约的结果,不构成作为直接适用的法构成要件的一国重大公益的反映,而且司法实践也倾向于否定外国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构成直接适用的法.总之,记名提单下的凭单放货要求不宜视为直接适用的法.
简介:摘要:土工试验工作开展,是为了很好的解决土工问题的关键环节,因此直接影响到直接剪切试验以及三轴剪切试验当中的优缺点。在进行不同级别的建筑物的试验方式的调整中,需要积极的保障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本文的分析中,主要基于这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为相关领域工作人员提供详细参考。
简介:摘要:以搜集、分析案例的方法了解《公司法》第152条的运行情况,发现损害赔偿之诉的赔偿请求越过法人人格的界限不明,其原因是该法条对诉因的设置不清晰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缺位;发现损害赔偿之诉被诉主体涵盖不全,实践中常见股东联合董事等高管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发现损害赔偿之诉举证责任设置不足以适应现实情况的不足。对比域外的商业判断法则,建议建立我国自己的信义义务的判断规则以应对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权滥用;建议细化《公司法》第20条,将股东也列入损害赔偿之诉的被诉主体;比照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的法律后果,建议损害赔偿之诉采用“限制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