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始于2002年8月,上海是全国最早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地区。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依法判处或裁定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放在社区,运用非监禁的方式,依靠祉区力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也提到要“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全面推开,司法部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单位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这项改革不仅在我国刑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简介:【摘要】自2010年度开展排头兵竞赛活动以来,深圳法院在扩大非监禁刑和缓刑适用方面成绩斐然。然缓刑罪犯绝大多数为外地户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基本上未曾接受任何形式的社区矫正,处于严重脱管状态,存在较大的缓刑再犯风险。本文希望通过对深圳地区与美国、中国香港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比较研究,总结深圳地区在社区矫正机制上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构想和方案。【关键词】缓刑社区矫正中间制裁宣告缓刑后,就是缓刑的执行问题,社区矫正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矫正质量和改造效果,直接关系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实现和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体现。本文通过对国外成熟经验进行借鉴等比较研究方法,将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起来,从多角度阐述深圳现行社区矫正制度,并提出了完善社区矫正的建议和措施。
简介:社区矫正是刑罚社会化的产物,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其被有效执行是发挥制度价值的基础,而科学的规范、标准与程序是执行的关键所在.在社区矫正法制化、专业化的发展中,规范矫正程序是有效实施矫正的重要保障.这一程序包括社区矫正工作者收集、分析社区矫正人员有关资料,在对其进行初步诊断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综合运用行为监督、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等手段,促进其实现再社会化目标.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评估和反馈等环节,检验矫正效果,进而总结矫正经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制定宏观发展规划,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研制科学的操作程序与评价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矫正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