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我国建筑业规模越来越大,而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体系在新形势下呈现出诸多弊端,比如,直该招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不公开招标,投标单位进行串标围标,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主管部门(包括建设单位)行政干预过多,甚至进行假招标,拉关系套标底,评委评标倾斜等,已经影响到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因此如何通过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工程选择承建单位的主要形式,在国内外广为流行,具有规范招投标行为的作用。本文从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出发,以其监督机制为角度探讨完善建议。
简介: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建立了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为内部监督主体的"双核心监督机制"。但我国的"双核心监督机制"基本上没有实现其立法目的。其主要原因是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没有充分的独立性,也无法有效行使相应的法律监督权。改革的措施是在我国《公司法》中同时规定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为核心的两种监督模式,并赋予上市公司自行选择其中之一的权利。同时,我们应该针对导致现有监督机制失效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从监事会的监督功效方面而言,应扩大监事会的人数规模;完善监事会的人员结构;授予监事会更多职权;强化监事的法律责任。从独立董事的监督功效方面而言,应采取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措施;健全保险制度。
简介:为了探索高职高专院校反腐倡廉监督的规律,丰富廉政建设的理论与方略,以问卷调查为主、访谈为辅的研究方法对高职高专院校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建设进行探讨。研究认为,高职高专院校教工普遍重视和信服以权力监督为主型的监督主体,并将学校纪委视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主体;将组织人事权力和基建工程、招标采购事项视为监督重点;将事关教工切身利益的公正公平保障和参政议政的真正实施视为民主监督难点;高度重视校务公开、信访举报和教代会等民主监督形式,尤其关注教代会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作用。但是,由于目前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仍然存在制度建设滞后、责任追究不力、领导权力不明、教工合理意见没被采纳等问题,纪委监督和民主监督还有继续完善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