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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0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和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广东都源律师事务所和四川郎酒集团协办的著作第三修改高端论坛在深圳举行。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王自强司长在介绍著作基本情况时明确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修过程中作为不同利益主体的协调者的角色定位,

  • 标签: 深圳大学 著作权法 论坛 修改 新闻出版总署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著作的角度观察,私人书信拍卖争议中人格商品化的责问值得深究。对这个问题作更深层的理论解读,要求我们进入到著作权利本身特性的考察之中。从商业垄断特权,发展到今天我们所理解的作品上权利获得财产权利的性质,在著作观念变迁的过程中,"作品"这一概念起到了核心作用。而财产权利规则下的作品认定,遵循著作规则中的"原创性"要件,将作者人格化要素加以客观化并外在地固定下来的同时,仍兼具了模糊处理最低限度创造性标准的开放结构。由此特殊的、甚至是矛盾的法律架构,"作品"才得以将人格这类不作市场交易的要素,成功改造为今天信息社会条件下著作规则主导的商品。

  • 标签: 作品 作者人格 原创性 商品化
  • 简介:日本作为一个岛国,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比较敏感,体现在它的法律上就是修改得比较频繁,著作也不例外。例如日本通过对以往著作修改,设定“自动公众传播”和“传播可能化”两项权利在互联网上保护著作人的作品;将电影作品的保护期由50年延长至70年;授予表演者人身,等等。截止2004年9月,日本著作又进行了最新的修改。其宗旨是为了强化对作品的保护,推进小泉政府倡导的“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本次日本著作修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 标签: 著作权法 修改 日本 2004年9月 知识产权立国 著作权人
  • 简介:我国现行《著作》第10条第1款第(3)项规定:修改,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然而,正在进行的《著作第三修订却将此项权利予以删除,并将“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并人到修订草案的第11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保护作品完整之中,其理由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数意见认为修改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一个权利的两个方面,建议借鉴日本、德国等著作的规定,将修改纳人保护作品完整”。。由此,将长期争论的修改存废问题正式提升到了立法的层面。

  • 标签: 《著作权法》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修订草案 存废问题 权利
  • 简介:在2001年北京版权贸易洽谈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化鹏透露: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外著作人的利益,中国著作将作重大修改,内容涉及网络环境下的著作保护等6个重要方面。有关修改草案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程序。

  • 标签: 著作权法 国家版权局 修改 著作权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 著作权保护
  • 简介:我国现行的《著作》于1990年9月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员第15会议通过,于1991年6月1日实施。2001年10月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进行过修订。2010年2月,在美国对中国有关WTO贸易纠纷裁决等因素的影响下,又进行了较小范围的修订。也就是说,我国《著作》自颁布实施二十年来,没有进行过全面修订。

  • 标签: 《著作权法》 修改 世界贸易组织 2001年 2010年 全国人大
  • 简介:1998年,国务院法制办将著作修正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为了解决全国人大就修正案提出的问题,国务院撤回修正案重新论证。1999年9月15日.中美之间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达成协议,从而使著作修改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挂钩。至2000年,中国著作修改已经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影响中国入世多边谈判遇到的障碍之一。2001年7月,中国“入世”的最后时间基本敲定,促使全国人大将商标著作修改列入正式议程。2001年10月27日下午,即决定接纳中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多哈会议召开之前的两个星期,经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与商标一起获得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过。

  • 标签: 著作权法 修正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 商标法 修改 撤回
  • 简介:著作与写作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不仅对写作有法律指导作用。更有法律规范作用。几千年来写作是依靠道德自律的,但社会发展到今天,靠道德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法律的约束与规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写作的健康发展,繁荣文化建设,所以要加强写作与著作关系的理论研究,加强著作的宣传教育。

  • 标签: 著作权法 写作 作者 创作 作品 文章
  • 简介:关于我国著作修改的几点建议●李军郝道方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民事权利一章规定了知识产权,199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1992年参加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现已不起作用),①并达...

  • 标签: 著作权法 版权法 电话号码簿 版权合同 版权立法 版权保护
  • 简介:我国现行《著作》中翻译等演绎的定义中只表述了翻译行为等相应的演绎行为,而不包括对由此产生的演绎作品进行后续利用的行为。从国际通行做法上看,演绎控制的行为包含使用由演绎行为而产生的演绎作品的行为。如果对演绎的定义进行文义解释,将导致演绎失去现实意义,且无法与我国现行《著作》第12条相协调。因此,必须对演绎的定义进行目的性扩张。为了避免这一定义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误解,有必要从立法上完善演绎的定义。

  • 标签: 演绎权 文义解释 目的性扩张 比较法
  • 简介:日本为了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拟再次修改著作》。本文梳理了此次修的主要内容、修缘由、主要立法争议等,分析了此次修的主要特点。

  • 标签: 日本修改《著作权法》 新动向 特点
  • 简介:国务院颁布的新的《著作实施条例》2002牙9目15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著作实施条例》,著作保护将实现“中外平等”,即对于任何一个属于世贸组织成员的著作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著作保护方面将受到同等待遇。这是我国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所作的承诺而做出的修改。另外,新条例进一步解释了杂技、建筑、模型也有著作,即对这些作品的保护主要是指其中艺术创作的部分。对于侵害著作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行政管理部门司以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条例还规定,使用可不经著作人许

  • 标签: 著作权法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人 实施条例 加入世贸组织 非法经营
  • 简介:著作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早在1990年9月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著作》的颁布施行,对保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激发其创作积极性,促进经济、科技的发展和文化、艺术的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著作》)。2002年8月,国务院公布新《著作法》实施条例。

  • 标签: 著作权法 档案工作 中国 网络信息传播权
  • 简介:法国议会2006年3月21日通过了《信息社会著作及相关条例》。该明确规范了个人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权限,并明确禁止非法出售下载的受版权保护的产品。根据该法案,未经允许而非法下载版权作品的个人将面临最多38欧元的罚款,

  • 标签: 著作权法 信息社会 法国 网上下载 版权保护 版权作品
  • 简介:从日前闭幕的第三届中国商标节上了解到,中国《商标》正在修改中。这是中国《商标》自1982年施行以来的第三修改,目的是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和中国商标战略需要,推动自主创新,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

  • 标签: 《商标法》 自主创新 修改 中国制造
  • 简介:著作第三修改草案,总体上对我国著作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修正,修改草案本质上基于传统的版权体制,没能对所呈现出来的著作革命做出应有的回应。在简述网络语境下的知识产权革命的基础上,通过总结著作修改草案之特点、对草案引起的主要争议进行初步的解读,提出需要重构著作体系并使其正面回应著作革命之困境。

  • 标签: 知识产权革命 著作权法修改 重构
  • 简介:本文是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2014年6月6日所出台的《著作(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反馈意见。全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征求意见截止期限前所提出的观点,从整体框架、项设置与定义、买卖/许可的认定与首次销售(权利用尽)法则、著作的合并与必要情境法则、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以及合理使用/权利误用抗辩体系的建构等六个面向分别论述。而第二部分(关于法规细节的反馈意见)则是在截止期限后所拟,就技术保护措施、网络侵权责任、暂时性复制、公开传输、播放权、视听作品强制报酬请求、职务性作品、所有权推定和存续、著作集体管理、法定赔偿/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证据、保全命令/全面禁止令、律师费用、视听作品盗录、讯号窃盗、反编译/兼容性例外、计算机程序未经许可的使用、孤儿作品、对特定“已经发表作品”播放的法定许可以及个人学习和研究例外等二十项细节规定分别提出具体建议,期能抛砖引玉、集思广益。

  • 标签: 著作权法 网络侵权 公开传输 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