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九五”期间我省测绘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1·1重视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初步建成了全省的测绘法规体系多年来,我局始终重视测绘法规建设与制度建设。由我局代拟并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颁布了《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山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测量标志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制定了《测绘任务登记实施办法》、《测绘资格审查实施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初步建成了全省的测绘法规体系,使我局各项测绘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1·2理顺了测绘执法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市(地)、县测绘执法管理网络在去年的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中,依照国家测绘局的改革模式,我局划归省国土资源厅管理。在省政府下达的我局
简介:《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自1994年正式使用以来,我们发现《规范》中有两点规定会给实际工作带来计算数据不能反应真实情况的现象,必将影响到观测质量.现提出改进方法,供其他台站人员参考.1、农作物播种出苗后,第一次测生长量,按《规范》规定,要求算作物分器官或单株干重.以水稻为例,由于水稻三叶期植株较小,所得单株干重在0.05克以下,而《规范》上要求其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如按要求则计算结果将以0.0克记入观测薄,这就表示农作物没有干物质积累,但实际上作物一定有干物质积累.如下表1所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保留二位小数,才能合理地解决测定结果,同时也保证了业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