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鲁人社字[2014]17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和计生委、民政局、保监分局:现将《2014年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2014年3月31日
简介:鲁农政法字[2014]6号各市农业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银监分局,国家税务局、畜牧局,农机局: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要求,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生委、省民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2014年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林业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