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国家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减员增效,政府减员消肿以提高办事效率仍是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我们认为,作为监督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不但不应取消,还应予以加强。一、理论方面的分析我国的审计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即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政府审计是政府审计机关对与各级财政收支有关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的会计资料,根据有关财经法规进行审计,在财政分配关系下,政府审计主要起监督作用。这种审计明显是站在国家政府的立场,代表政府的意志,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除纠正外,主要采取罚没等经济手段和行政制裁;社会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被审单位财务报告和会计资料进行客观评价。这种审计带有浓厚
简介:摘要:日常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离不开公共卫生机构的保障,而居民最容易接触到的卫生机构就是医院,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医院进行诊治工作所牵涉的财务工作也日益复杂,医疗机构的运转特点是事物复杂且工作量庞大,资金的流动性强这就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甚至苛刻的要求。医疗体制改革越来越完善的同时,也应该建立缜密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严格执行,可以防止卫生机构内部控制体系产生不良财务问题,也能保障医院良性的运转,本文基于现阶段卫生机构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在财务视角下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策略。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大多企业在创业初期都需要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但银行贷款通常门槛较高,使得部分企业无法及时获得贷款,进而影响到自身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恰好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其本质上类似于金融中介机构,可以成为部分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间的“桥梁”,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加入,实现为银行贷款分散风险、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目标。由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担保,其在开展金融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更好地在日常相关业务开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简介:检察机关设置内部机构,是为了实现专业分工、提高效益,也为便于上级指挥监督。设置时应考虑司法责任制及其限度、办案业务量和检察官数量、办案组织的设置、业务工作特性、日常管理需要以及上下级检察机关的业务对接。目前还应注意机构设置的适度稳定性,以及机构设置的基本统一性。“大部制”比较适合于案件数量较少,检察人员较少的检察院,尤其是基层检察院。检察机关实行诉讼与监督职能分离和机构分离利弊皆有,但两种职能难以完全分开,且在侦查权转隶后,诉讼监督更需批捕权和公诉权支持。“捕诉合一”可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但捕、诉性质不同,部门合一还造成业务部门设置不平衡。除未成年人案件以外,其他特定类型案件亦应慎重实行“捕诉合一”。检察机关的内部机构及功能设置,应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状况而作适当调整。